政府信息公开
无障碍阅读 进入适老模式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把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情况下,在职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的有关程序或过程形成报告,按时上报相关部门。

二、公开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争议的处理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信息公开形式

(一)通过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http://www.pycsgl.gov.cn)。

(二)通过信息公开栏公开报告。

(三)在濮阳市档案馆设立的濮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濮阳市石化路西段),在濮阳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办公室(濮阳市振兴路中原路交叉口西阳光大厦)。

四、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填写《濮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请表》可在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濮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并根据《申请表》填写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提交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遵循“一事一申请”原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申请人可以当面提交《申请表》或现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通过邮政寄送提出申请。

3.传真。申请人可以通过传真提交《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4.网上平台。通过濮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申请,应按照页面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反馈查询码用来查询办理结果。

5.暂不受理以电话、电子邮件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问题的咨询。

(四)申请答复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时间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五)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公开前需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意见期间不计入答复期限,如征求意见期限内第三方未予回复或回复不同意公开的,不予公开。

3.本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本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本机关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2.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工作程序

由我局各科室负责信息公开内容的确定,由科室负责人初步审核,对符合主动公开的信息,将材料以电子文稿方式提交濮阳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按照信息公开内容的性质,再次按照保密的规定,进行内容的保密审查和处理,交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形式和内荣。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由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负责,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局办公室监督检查并负责对各科室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接受公众监督。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之一。

六、工作机构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393—6665018

传真号码:0393—6665906

通讯地址:濮阳市人民路112-2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457000

电子邮箱:pycsgl@126.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8:00—12:00,15:00—18:30

冬季8:00—12:00,14:30—18:00 )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一:濮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二:濮阳市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