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行政复议委员会设立的情况说明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根据豫政〔2020〕3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濮阳市城市管理局不再设置行政复议机构,特此说明。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