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
答 复
申小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电力通道治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根据我局职责分工答复如下:
在城市绿化建设及养护管理中,为确保城市环境,不留绿化空白地,部分绿化苗木栽植于电力通道下。同时由于城市内空间限制等原因,部分电力通道也利用城市绿地空间,规划设计建设在城市绿地内,如建设在马颊河滨河林带内的电力通道。针对电力通道的绿化苗木问题,长期以来我局绿化部门与电力部门配合良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供电安全。因电力通道树木修剪,属于带电高空作业,绿化部门没有高空绝缘车辆,无高空电力持证人员、也没有停电职能,不具备修剪条件。一直采取的是电业局提前申请报备后,园林部门备案、并安排专业人员监督,由电力部门自行修剪。
今后为进一步加强电力通道安全,我局将在确保城市绿化景观和功能同时,根据电力通道特点,逐步对电力通道内过于高大乔木进行更新,合理栽植常绿、开花的小乔木和灌木类植物,进一步减少各类修剪工作。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