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
答 复
王思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迁建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议案收悉。现根据我局职责分工答复如下:
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迁建关系着未来3到5年的西片区整体开发,我们会根据您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把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迁建纳入十四五新的空间规划,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论证,确定项目合适的位置;依据濮阳市空间规划做好项目立项、制定可行性方案,待发改委批复后进行施工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进行项目的建设;推动示范区西片区开发,优化城市发展环境。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