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的
答 复
王晓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流动商贩管理营造良好经营秩序的建议”收悉,经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城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问题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重点、群众投诉的热点、舆论关注的焦点。为了加强对流动商贩的治理,打造整洁、美观、舒适的市容环境,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我局始终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整治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工作,主要措施如下:
一、广泛宣传政策,倡导进场合规经营。我局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多途径、多形式加强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城市管理各项法律政策规定,倡导文明经营、守法经营,增强流动摊贩、沿街商户守法经营的自觉性,鼓励、引导其进入临时市场、早夜市合规经营,营造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疏堵结合”管理理念,实行分类管理。通过建立网格化服务、便民疏导机制,将城区道路划分为若干个严禁区、严控区、疏导区,进行分类管理。对于严禁区、严控区,加大巡查治理和集中整治力度,强化疏导,对占道经营屡教不改者实行严管重罚,坚决遏制反弹乱象。明确设置“疏导区”临时摊群点,充分利用市城区已设置的50多个临时市场、早夜市,引导流动商贩进场经营,不挤占城市道路、公共场地。通过优化管理发挥规模效应,让群众和摊贩都受益。做到“放开不放任,方便不放纵”,保障低收入群众的生产生活,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努力从根本实现“稳得住、不反弹”的目标。
三、持续整治市容市貌,保持良好城市环境。我局严格执行城市管理法规政策,依法加强市容环境治理,对城区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时段还要进一步严格管理,治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乱象,特别是对占道经营油炸煎烤食品、使用散煤的流动摊贩更是作为治理重点,加大巡查治理力度,坚持严管重罚,确保我市这些年坚持不懈、来之不易的城市创建治理成果。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继续探索治理流动商贩的有效措施,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堵疏兼顾,清理马路市场,真正做到还路于民,为广大市民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再次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今后对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