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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浏览量:4293  发布时间:2021-7-8 8:38:46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

     

 

尊敬的杨慧敏代表:

感谢您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您在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交的第69号议案《关于垃圾分类试点进校园的议案》,我局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向您介绍一下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国家和省要求,我市城区于2019年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市政府印发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了“市级统一领导、区级组织推动、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社区物业具体实施、行业部门协同联动”的基本原则和“社区、物业指导前端+两网融合”的推行模式。因我市厨余垃圾处理厂尚未建设,根据“后端决定前端”的原则,暂时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实行“三分类”。截至2020年底,市城区居民区试点覆盖率约为20%。

2020年11月,我局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濮阳市市直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濮事〔2020〕10号),召开市城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暨培训会,全面启动了包括市教育局在内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关于“我市现行的垃圾收集方式基本是传统的混合收集”问题

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于去年6月份建成投用,市城区大部分生活垃圾已基本用于焚烧发电,我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正如您所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确实对垃圾源头减量、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垃圾焚烧效果起着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和省要求,2025年前逐步扩大试点小区范围,因此我市目前仍处于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阶段。您所说的混合收集问题应该指的是非试点小区,我市确定的试点小区都实现了分类收集。

2020年以来,市城区在原有香榭里、桂园等5个试点小区的基础上,再次扩大试点范围,目前已新增滨湖湾、棕榈泉、瑞景新城等试点。试点小区内,“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是由再生资源企业设置智能回收箱房进行回收,单独收运;“其他垃圾”仍按现有渠道,由物业公司负责收运至垃圾转运站,环卫部门从垃圾转运站收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或填埋场处理。

今年以来,各区在巩固已有试点的基础上,正在积极拓展新试点小区,根据省定目标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居民区分类收集范围也将逐步扩大。

二、关于“目前濮阳市垃圾分类工作推行过程中,群众参与度低,大部分人对垃圾分类只是概念上的认识,具体垃圾分类知识知晓度低”问题

这个问题提的很好,垃圾分类不是一个部门、一级政府就能完成的工作,它需要各级各部门、物业公司和居民的共同参与。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是提升垃圾分类效果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局也高度重视宣传引领作用,采取线上线下互相配合的方式,不断扩大垃圾分类影响力。

2019年,我局创办了“濮阳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传达国家、省、市垃圾分类相关文件精神,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和我市相关资讯,截至目前,已累计发布信息160篇;与市委宣传部联合,通过各级媒体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发布信息70余篇。在试点小区发放《濮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通过宣传栏、宣传条幅等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学生垃圾分类社会实践活动、居民分类知识竞猜、趣味游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居民知晓率和参与率,增强居民分类意识和分类能力,引导居民逐步养成分类习惯。

但目前的宣传重点在试点小区内,试点小区外的居民对垃圾分类了解较少。下一步,我们将协调宣传、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教育引导,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并督导各区在积极拓展新试点小区的同时,统筹社区居委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一是配齐督导员、宣讲员和桶边指导员,在每日的投放高峰期开展长期宣传指导;二是通过文艺活动、志愿服务、趣味游戏等多种方式向居民普及分类知识,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

三、关于“垃圾分类进校园”的建议

您提的这个建议非常好。现在,我们的试点小区正在逐步增加,但我市垃圾分类起步较晚,尚属新兴事物,您提出的“学生对新兴事物和知识接受度高,将试点搬进校园”,我们非常认同。在去年12月份,市教育局已经印发了《濮阳市市直教育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濮教发〔2020〕238号),召开了市直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教育局机关和市直学校垃圾分类工作正式启动。在“广泛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方面,方案规定“将垃圾分类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日常教育,开展垃圾分类进课堂活动,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组织学生开展垃圾分类的实践活动”,方案还就“完善设施,实现分类收集容器配备全覆盖”和“强化跟踪,严禁混收混运”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这与您的建议不谋而合。但目前来看,可能部分学校落实的还不够到位,针对您提出的具体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协调教育部门强化监督考核,督促市直各学校,尤其是试点小区周边的学校,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 把宣传重点放在试点小区周边的学校,开设专门的垃圾分类课堂,把垃圾分类知识作为劳动技能向学生进行传授,让学生能在学校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回家参与垃圾分类实践,避免盲目宣传。

2. 在具备条件的学校配备分类垃圾桶、再生资源回收箱房、宣传栏等硬件设施,让学生在校园内就可以参与垃圾分类。

3. 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

您关于“逐步将试点铺设全市小区”的建议,也非常好。根据省定目标,我市城区今年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要达到30%,以后逐年扩大试点范围,直至2025年底,基本实现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垃圾分类,多提宝贵的意见!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