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
答 复
尊敬的张素文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濮阳市市委员会八届五次会议提交的第15号提案《关于加强市民垃圾分类意识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向您介绍一下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分工,我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我局牵头,各区、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各小区物业公司、各机关事业单位为分类管理责任人,相关企业在行业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关于“我市许多家庭有了垃圾分类意识,但实际行动并没有跟上,‘粗放式垃圾分类’的现象比较普遍”的问题
我们做过前期调研,您说的这种情况的确存在。根据国家和省要求,46个重点城市自2017年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其他地市(包括我市)于2019年启动试点工作,2020年覆盖率达到20%(已完成),2021年覆盖率达到30%,2025年基本建成分类收运处理系统。这是国家充分考虑到建立垃圾分类全链条体系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需要循序渐进而做出的务实安排。因此,濮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自2019年启动,目前仍处于试点推行阶段,试点外的居民对垃圾分类工作了解不多。
关于该问题提到的“粗放式垃圾分类”的现象,原因是这些小区可能不是我市确定的试点范围,而是自己主动设置的分类桶,但他们没有分类收运能力,也没有开展宣传,居民分类投放不理想。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认为,他们在还没有成为试点的情况下主动向前迈进一步,态度值得肯定,反而应该鼓励非试点小区根据现有垃圾桶的损坏情况,提前、自然更换为分类桶,提前更换的分类桶可以按照普通桶使用,但至少能随时为开展分类试点做准备,这样可以避免被定为试点时突然更换设施造成的投入浪费。尽管是试点外的问题,但我们会与宣传部门沟通,尽早开展更大范围的宣传,为扩大试点范围做好舆论准备。
在已经开展分类的试点小区,均配有分类宣传条幅及宣传栏,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再生资源企业也在协助社区、物业公司不定期在小区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入户宣讲、开展回收活动等形式,提升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除此之外,我市今年所采用的模式是居民投放可回收物,企业向居民返还“环保金”,具有“环保金”可直接提现至微信等优点,本身对居民就是一种激励性的“宣传措施”。
随着我市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宣传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居民分类意识也会逐步提高。
二、关于“全方位多渠道加强宣传工作”的建议
这个建议与我市现在的做法高度一致。垃圾分类不是一个部门、一级政府就能完成的工作,它需要各级各部门、物业公司和居民的共同参与。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是提升垃圾分类效果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局也高度重视宣传引领作用,采取线上线下互相配合的方式,不断扩大垃圾分类影响力。
2019年,我局创办了“濮阳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传达国家、省、市垃圾分类相关文件精神,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和我市相关资讯,截至目前,已累计发布信息160篇;与市委宣传部联合,通过各级媒体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发布信息70余篇。在试点小区发放《濮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通过宣传栏、宣传条幅等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学生垃圾分类社会实践活动、居民分类知识竞猜、趣味游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居民知晓率和参与率,增强居民分类意识和分类能力,引导居民逐步养成分类习惯。
但目前的宣传重点在试点小区内,试点小区外的居民对垃圾分类了解较少。下一步,我们将协调宣传、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教育引导,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并督导各区在积极拓展新试点小区的同时,统筹社区居委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一是配齐督导员、宣讲员和桶边指导员,在每日的投放高峰期开展长期宣传指导;二是通过文艺活动、志愿服务、趣味游戏等多种方式向居民普及分类知识,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
三、关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的建议
我市于2019年12月印发的《濮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社区、物业指导前端+两网融合”的推行模式和“市级统一领导、区级组织推动、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社区物业具体实施、行业部门协同联动”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各区、市直各部门的责任分工。2020年11月,住建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因此,从国家到地方,垃圾分类前端指导主要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承担,这与您的关于“构建社区党组织引领,居委会、物业、志愿者、居民等广泛参与的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共同体”的意见高度一致。但由于基层政府工作繁忙、物业公司主动性不强、以及人员缺乏等原因,督导员、宣讲员、分类指导员的配备尚不齐全。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夯实奖惩机制,督导基层政府、物业公司配齐督导员、宣讲员、分类指导员,尽量调动基层积极性。
2020年疫情期间,我局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对垃圾分类设施进行了严格消毒。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本职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四、关于“开展精准培训工作”的建议
自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分类办到各区开展多场垃圾分类讲座,对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培训,并通过“濮阳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面向全市发布濮阳垃圾分类最新资讯、外地先进经验做法、垃圾分类重难点问题剖析等文章。在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再生资源企业也在协助社区、物业公司不定期开展宣传活动,提升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和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试点推进情况,加大宣传力度,有重点、更全面的宣传垃圾分类知识,确保垃圾分类各环节规范化;邀请专家或分类较好的居民做现场演讲,同时督导各区开展垃圾分类专、兼职管理人员培训,逐步培养一批宣讲员、指导员,不断扩大垃圾分类的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分类氛围,推动居民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五、关于“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的建议
您提的这个建议非常好。在去年12月份,市教育局已经印发了《濮阳市市直教育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濮教发〔2020〕238号),召开了市直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教育局机关和市直学校垃圾分类工作正式启动。在“广泛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方面,方案规定“将垃圾分类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日常教育,开展垃圾分类进课堂活动,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组织学生开展垃圾分类的实践活动”,这与您的建议不谋而合。但目前来看,可能部分学校落实的还不够到位,针对您提出的具体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协调教育部门强化监督考核,督促市直各学校,尤其是试点小区周边的学校,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 把宣传重点放在试点小区周边的学校,开设专门的垃圾分类课堂,把垃圾分类知识作为劳动技能向学生进行传授,让学生能在学校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回家参与垃圾分类实践,避免盲目宣传。
2. 在具备条件的学校配备分类垃圾桶、再生资源回收箱房、宣传栏等硬件设施,让学生在校园内就可以参与垃圾分类。
3. 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
六、关于“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的建议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两部分重要内容:一是前端试点小区拓展和居民指导,二是末端处理设施和收运体系建设。其中前端居民分类指导工作逐级交给各区、办事处,由社区和物业具体负责,党员干部引领和志愿者服务是宣传工作的有力补充,因此我局将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纳入志愿服务的重要内容。自开展以来,我局志愿服务队配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整体宣传大局,组织志愿者积极开展活动,包括开展互动游戏、发放分类指导手册、进行现场分类指导等,协助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培训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广泛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等志愿服务活动,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同时整合社会资源,凝聚志愿服务各方力量,积极动员各行业志愿者队伍将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纳入志愿服务内容。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垃圾分类,多提宝贵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