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
答 复
尊敬的王秋英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濮阳市市委员会八届四次会议提交的第14号提案《关于实行垃圾分类处置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向您介绍一下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分工,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归市住建局牵头,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我局牵头,各区、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各小区物业公司、各机关事业单位为分类管理责任人。
我市于2019年12月印发了《濮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城市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商务局、卫健委等单位为成员的濮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分管市长为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
一、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推广和实施效果并不尽如人意”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城市〔2018〕734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城市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豫建城管〔2020〕122号)文件要求,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全国46个重点城市于2017年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2020年底前在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地市要于2019年起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5%以上,开封、洛阳、焦作、安阳4个省级试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其他省辖市(包括我市)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20%以上;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也就是说国家对生活垃圾分类高度重视,也十分务实,充分考虑到建立垃圾分类全链条体系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并没有要求所有地市立即全城覆盖,而是要求通过试点先行、探索前进的方式稳步推进,在试点中摸索经验、逐步完善。因此,我市及大部分地市都处于试点阶段,试点范围内的居民先知先会,试点范围外的居民了解不多,是阶段性问题,可喜的是我市试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为今后几年逐步扩大试点打下了基础,相信随着试点范围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参与率会越来越高。
濮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自2019年启动,开展了5个试点小区,今年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开拓了3个试点,并且还在扩大,预计年底前完全可以完成上级交办的20%覆盖任务。今后几年我市会逐步拓展试点范围,争取提前全覆盖。
您在该问题中提到的其他现象,即“分类收集清运混乱,分类处置技术不足等,导致垃圾分类处置效果不明显”问题,我们也做过前期调研,确实存在,原因是这些社区或单位都不是我市确定的试点范围,而是自己主动设置了分类桶,但他们没有分类收运能力,也没有开展宣传,居民分类投放不理想。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认为,他们在还没有成为试点的情况下主动向前迈进一步,态度值得肯定,反而应该鼓励非试点小区和单位根据现有垃圾桶的损坏情况,提前、自然更换为分类桶,提前更换的分类桶可以按照普通桶使用,但至少能随时为开展分类试点做准备,这样可以避免被定为试点时突然更换设施造成的投入浪费。
二、关于“全方位普及宣传垃圾分类知识”的建议
这个建议非常好,生活垃圾分类不是一级政府、一个部门能完成的工作,而是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更需要每位市民的积极参与,因此垃圾分类至少有一半的工作在于宣传。我市去年创办了“濮阳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实时发布推进信息,普及最新知识,发挥了一定作用,实地宣传工作主要集中在试点小区内,协调物业配备了分类垃圾桶,印有醒目鲜艳的标志,更新了宣传栏,定期组织活动、发放垃圾分类指导手册,重大事项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对外发布,比如最近印发的《分类操作指南》《分类指导目录》《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及试点小区的先进经验等,但更大范围、更大规模的宣传的确还比较缺乏。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协调宣传部门在各级媒体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报导,在试点小区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分类意识和分类能力,发动各级各类志愿者、公益爱心组织等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逐步提升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分类投放准确率。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为他们提供技术、知识帮助。
三、关于“构建全过程运营监管体系”的建议
您的建议非常好,我市试点小区的再生资源回收箱房已经安装摄像头,用以采集投放情况,为及时收运提供依据,但由于试点数量较少,建立全过程监管体系的成本很高,目前主要依靠物业、社区人员定时、不定时监督、指导的方式,也收到了较好效果。至于处罚问题,需要有法律法规做依据,目前我国只有开展较早的46个重点城市逐步实现立法,我们这些刚刚起步的城市,尚不具备立法条件,但我们已在推行试点过程中注意积累经验、开展调研,为将来立法做充分准备。
四、关于“制定垃圾分类处置奖励政策”的建议
该建议与我市现在的做法高度一致,我市城区现在试点的再生资源回收箱房回收箱房就相当于收购点,回收箱房24小时无人值守,居民通过微信扫码进出,投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运营企业按时收运,运输至企业分拣仓库后称重返还居民环保金。目前这个模式在全国都属先进,居民投放量大大提高。
五、关于“建立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的建议
该建议与上个建议有近似的地方,目前试点小区的再生资源收运线就是市场化运作。我市多方调研,选择了几家正规的再生资源企业,在较成熟的小区做试点,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箱房、宣传栏等硬件设施,配备相关工作人员,下一步将根据试行效果,逐步确定正规、统一的再生资源收运系统。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垃圾分类,多提宝贵的意见!
2020年9月21日
(联系人:裴 沛 电话:666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