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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大八届三次会议第13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浏览量:3881  发布时间:2020-10-27 9:30:45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市大八届三次会议第137号建议的

     

尊敬的宋亚萍代表:

感谢您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您在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交的第137号议案《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议案》,我局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问题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全国46个重点城市2017年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2020年底前在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地市要于2019年起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其他省辖市(包括我市)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20%以上;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也就是说国家对生活垃圾分类高度重视,也十分务实,充分考虑到建立垃圾分类全链条体系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并没有要求所有地市立即全城覆盖,而是要求通过试点先行、探索前进的方式稳步推进,在试点中摸索经验、逐步完善。根据上级要求,濮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自2019年启动,开展了5个试点小区,今年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开拓了3个试点,并且还在扩大,预计年底前可以完成上级交办的20%覆盖任务。因此,我市及大部分地市都处于试点阶段,且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为今后几年逐步扩大试点打下了基础。

在立法方面,国家和省的要求同样十分务实,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重点城市于2020年底前立法,其他地市(包含我市)均是从去年刚刚开始试点工作,由于试点覆盖率不高尚不具备立法条件,不过我们会根据试点覆盖情况,充分调研,在试点运行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边试点、边调研,为立法做充分准备。

二、关于生活垃圾分类费用支付问题

该建议非常好,当前推进垃圾分类的重要难题之一就是物业企业不配合,如果真能实现分类费用平摊进物业费中,确实会对物业企业起到激励作用,但收取费用需要法律支持,目前还没有见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即便有是平摊进物业费还是其他费用,也需要多部门联合听证。我们会与相关部门结合,多关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一旦有支持,会尽早推进。

三、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工作问题

这个建议非常好,生活垃圾分类不是一级政府、一个部门能完成的工作,而是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更需要每位市民的积极参与,因此垃圾分类至少有一半的工作在于宣传。我市去年创办了濮阳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实时发布推进信息,普及最新知识,发挥了一定作用,实地宣传工作主要集中在试点小区内,协调物业配备了分类垃圾桶,印有醒目鲜艳的标志,更新了宣传栏,定期组织活动、发放垃圾分类指导手册,也组织了不少面向中小学生的小手拉大手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协调宣传部门在各级媒体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报导,在试点小区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分类意识和分类能力发动各级各类志愿者、公益爱心组织等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逐步提升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分类投放准确率。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为他们提供技术、知识帮助。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垃圾分类,多提宝贵的意见!

2020921日     

                  (联系人:     电话:666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