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31日至9月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29日,市委巡察组对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期间的主要做法
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城市管理局党组立即召开全局系统巡察整改动员大会,对全面启动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位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市城市管理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梳理、分解、制定了《中共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中共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对反馈的每一项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集中整改期间,定期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并多次在党组会议研究环保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局党组在环保方面深层次问题,追根溯源,推动我局整改工作落到实处,逐步深入。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增强政治责任感,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断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制度,逐步建立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更深入、把握更准确,宣传教育更到位,党建引领更有力;进一步认识到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事项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细化措施,完善专项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彻底。目前,面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艰巨任务,局领导班子敢于担当负责,迎难而上,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服务大局,踏实苦干,全局同志在局党组领导下,主动参战,勇挑重担,凝聚力、战斗力大幅提高。
二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根据各自分管领域,党组成员不断加强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队伍管理,全力补齐补强工作短板,真正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建章立制,完善出台城市管理各领域23项机制制度。目前,我市渣土车管控已经进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进入良性循环;餐饮油烟治理逐步规范,管理制度日渐完善;市政工程工地扬尘污染监管力度逐渐加大,效果显著;及时调整了黑臭水体治理办公室成员,建立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了牵头单位作用;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程序更加严谨,依法行政意识得到增强。逐渐形成了尽职履责、务实求实的工作作风。
三是进一步加大纪检监督力度。派驻纪检组履行主动监督意识逐渐增强,与局督查办人员到各个防控点督导检查13次,对重点科室、重点岗位的监督进一步强化,不定期听取重点科室工作汇报,对4个重点科室长进行了谈话提醒,建立了180名干部的廉政档案,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健全;对监督执纪“四个形态”的运用更加充分,坚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对局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不力人员做出1人廉政提醒、1人诫勉谈话、1人政务记过处分、2人政务警告处分,监督的针对性和精准度进一步提高。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主动参战的政治担当不够强
1.党组政治站位不高方面
(1)关于政治责任感不够强问题。重新完善了中心组学习专题,将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列入了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进行专题学习,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对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紧迫意识和大局意识。重新调整了市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办公室成员单位,明确了城市管理局作为牵头单位职责和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积极推进我市黑臭水体长效治理。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不健全问题。完善了“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宜,必须经过局党组会议研究。10月30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根据最新领导班子分工,研究调整局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后,重新制定印发了局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3)关于长效机制缺失问题。餐饮油烟方面,出台《濮阳市2019年城市建成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濮阳市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关于环境重点区域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环境保护和文明城市创建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等办法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对辖区内餐饮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逐路逐店登记造册,建立两级工作台账。二是采取“日夜巡查、餐时检测、错时执法”工作模式,对辖区内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清洗维护、油烟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测。三是坚持严管重罚,对违法违规餐饮单位当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依法采取罚款、封停门店、拆除违规油烟设施、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等处罚措施,进行全面深入治理。四是加强督导考核,定期通报治理情况,进一步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巩固提升治理成果。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濮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编制出台了《濮阳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19-2021年)》。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4)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教育引导,增强纪律意识。制定“渣土执法大队规章制度汇编”,发放至每个队员认真学习,时时强调。今后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要求,加强对队员的教育管理,做到杜绝违规放车情形再次发生。局纪检组对私自放车的孙鑫进行立案调查,经过初步核查、审查调查处理,决定对孙鑫记过处分(濮驻城管监〔2019〕1号)。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5)关于重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该问题涉及餐厨废弃物处理和一污厂扩容两个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我局已安排专人到外地市进行了考察,确定了项目建设模式。11月初,编制完成了《濮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初稿,并已于12月30日上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已向市政府请示以规范性文件出台《濮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已完成围墙建设,对关键设备价格进行了考察。前期土地手续办理较慢,于12月13日才拿到土地证,且目前环保天气管控制约,项目陷入停滞状态。市政府召开重大项目调度会,调整了项目建设节点,确定该项目加快招标进度,由黄守玺副市长牵头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完成情况:该问题正在整改。
2.理论武装薄弱方面
(6)关于中心组学习不扎实问题。重新完善了中心组学习专题,将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列入了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进行专题学习。凡涉及环保攻坚的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在每周二下午的机关政治学习中及时进行学习传达贯彻。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7)关于宣传教育不到位问题。一是将环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党组会、班子会、中心组学习中,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政策、通知、重要会议精神及重大活动要求。二是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近段时间以来,我局在人民网海外版、河南建设杂志、濮阳信息、政府快讯及报纸、自媒体等各种媒介发表信息30余篇,将我局在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安排部署中的思路、举措、方法、效果进行全面宣传。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8)关于党建引领乏力问题。切实发挥党建引领的作用,加强对局系统基层党组织的引导指导、督促检查,特别是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完善了机关党委政治学习制度,特别是关于环保工作的重大活动、重要内容统一组织学习,要求各支部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与机关党委同步学习、同步贯彻、同步落实。同时要求认真做好重要会议和支部活动记录。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3.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事项整改不够重视方面
(9)关于整改措施与实际不符问题。该问题涉及到的截污治污工程是城市管理局和市投资集团共同承担的建设任务,由投资集团负责融资,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建设,因国家政策调整,政府购买服务被叫停,市投资集团融资困难,2018年4月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剩余工程量进行收尾。2019年,我局争取中央资金2000万元,实施了扫尾工程。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0)关于整改不彻底问题。对于巡察组提出的非道路机械监管不到位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制定和完善专项制度,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出台下发了《濮阳市城市管理局环境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的通知》。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概念和使用范围,统一了车辆淘汰、停用、更新的规定,重新核实局系统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数量,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履职尽责不到位,重点领域管控存在短板
1.渣土车管控不到位方面
(11)关于日常管理不规范问题。加强渣土执法大队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出台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日志记录,写清巡查路线等。加大巡查力度,对群众反映的路段,采取盯守等措施,依法对违法渣土车辆进行查处,严管重罚,截至12月31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1095人次,执法车辆3314车次,排查工地及巡查道路3131次处,查扣渣土车辆242辆,收缴罚款127余万元。清运公司备案渣土车553辆,并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我市渣土运输治理工作已进入良性轨道,全省领先。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2)关于源头管理缺失问题。严格按照《濮阳市工程运输(渣土)车辆管理细则》,实行“一案双查”,加强对渣土清运公司和施工企业监管,针对公司违规清运坚持严管重罚。制定出台了《濮阳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运输车辆考核记分办法》,通过夯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清运单位三方责任,强化“抓两头、管中间”的源头管理。共召开座谈会10余次,张贴公告、下达通知2354份;建设、施工单位报备244家,渣土清运公司报备20家,清运车辆备案553辆。共查处违规运输车242辆,查处违规施工企业3家。按照《考核记分办法》,对121辆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扣分,对15家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扣分,对其中2家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进行约谈,3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暂停办理建筑垃圾核准手续。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3)关于规矩意识淡薄问题。针对执法支队未向党组汇报,指定企业为渣土车安装定位系统,局党组高度重视,听取了执法支队专题汇报,并要求所有局属单位针对此类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查摆,强化规矩意识,严格按照程序办理。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餐饮油烟治理不力方面
(14)关于存在“两张皮”现象问题。制定日常管理制度,建立餐饮单位详细台账。全面排查了全市城区各类餐饮门店,逐一登记,对其规模、经营范围、各类许可手续的办理等情况进行了全方位调查摸底,使台账更加精细化。经统计汇总,中心城区及华龙区2657家,开发区397家、示范区73家、工业园区40家;濮阳县646家、清丰县382家、南乐县531家、范县392、台前县575家,全市五县四区建成区内569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已基本实现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定了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通过点源治理、设施改造等整治措施,逐步推进和保障全市城区餐饮油烟排放良好运转,做到责任分工、整改有要求,治理有效果的管理机制。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5)关于检查走过场问题。在日常巡查督导监管中,不断增加检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按照规范标准,对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地毯式”全面检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确保“检查一家,检测一家,整治一家,达标一家”。截至12月31日,查处、封停及责令整改违规餐饮单位530家,累计收缴罚款155.8万元,罚款数额位居全省第一,多次受到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领导的表扬。2019年8月,采购20台便携式油烟监测仪,按照方案进行发放使用。组织检测仪器操作培训,定期组织各执法大队、各区对仪器的使用情况及作用发挥情况进行沟通汇总解决,有效地保障了油烟检测治理。12月份,根据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审计调查要求,针对大队前期没有检测非甲烷总烃浓度的检测仪的问题,经研究,招标采购了两台新的检测仪器,能够有效检测产生非甲烷总烃的火锅油烟,彻底解决了这方面的检测盲区。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6)关于统计报表失真问题。2019年2月,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安排,我局接手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并组建成立餐饮油烟管理办公室。对原监管部门移交到我局的《2018年濮阳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情况进度表》重新排查统计,对建成区内各类餐饮门店以及企事业单位内部餐厅等所有餐饮单位逐门入店,逐一登记,对其规模、经营范围、各类许可手续的办理情况等进行了全方位调查摸底,建立了精细准确的台账数据库。发放了“一卡两本”(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监督联系卡、监督检查检测记录本、清洗维护记录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检查检测登记,全面详细记录检查的净化器安装、灶头数量、油烟排放数值、油烟净化器清洗维护、检查检测等全部情况。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3.市政工程工地扬尘污染监管缺位方面
(17)关于日常监管流于形式问题。加强市政工地管理,完善了三员管理制度和其他工地各项管理制度,每周对各个工地全面检查最少一次,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对环保问题严重的五一路、文明路等8个工地,实行铁腕治污,坚决处罚,共罚款16万元。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8)关于开复工申请制度形同虚设问题。严格开复工申请程序,申请单内容不完整、流程不规范的一律不批准开复工。制定了开复工验收制度,加大日常工地巡查检查力度,确保通过开复工审批的13个市政工地管理规范,达到环保要求。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9)关于施工工地在线监测平台未使用问题。经与市扬尘办沟通协调,市政工程项目在线监测统一纳入扬尘治理平台。振兴路、濮清快速通道、绿城路王庄桥等在建项目监测设备已接入扬尘治理平台,实现实时在线监测。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4.黑臭水体治理办公室作用发挥欠佳方面
(20)关于黑臭水体治理办公室作用发挥欠佳问题。根据濮阳市机构改革后各相关单位职责和人员变动,经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重新调整了市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办公室成员单位,明确了城市管理局作为牵头单位职责和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并印发至各成员单位。制定了保持水体长治久清的长效机制工作方案。为确保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长效机制落到实处,2019年9月至10月对市辖区和各县黑臭水体及污水处理厂开展了一次专项督查。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5.行政执法问题突出方面
(21)关于餐饮油烟案件程序有瑕疵问题。购置了20台便携式油烟监测仪和两台非甲烷总烃检测仪器,实现了餐饮油烟的全覆盖检测,能够监测餐饮单位油烟均值、油烟最高值、油烟排放、烟气流速等,依据这些检测数据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检测单位实施相应的处罚,做到执法有理有据。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2)关于渣土车案件处理不合规问题。2019年2月,我局重新组建了渣土执法大队,加强执法队员法制教育,对查处的案件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同时由法规科和法律顾问对案卷严格审核把关,依情节、性质、社会危害程度等进行处罚,已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3)关于简易程序罚款不规范问题。强化一般案件办理,规范简易程序罚款执法流程,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培训,严格按《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严禁办理简易程序案件,6月份以来未办理简易程序案件。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4)关于扬尘治理案件撤案随意问题。针对该问题,经咨询法律顾问,决定对“城中城停车场黄土裸露问题”补充证据,完善撤案程序。由违法当事人向执法支队提出听证申请,并提供新的证据。截至目前,该案件听证会已举行,当事人已提供旁证。下一步,制定执法案件立案撤案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监督责任扛得不牢,“四风”问题禁而未绝
1.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
(25)关于主动监督意识不够强问题。一是加强环境污染防治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职责学习,提高监督能力。派驻纪检组组织学习了《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扬尘污染防控“八个百分之百”防治标准》《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污染防治业务知识。二是充分发挥环境污染防治督导检查组作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从严执纪问责。目前已监督检查13次,纪检组对局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不力人员做出1人廉政提醒、1人诫勉谈话、1人政务记过处分、2人政务警告处分,有效推动了市城市管理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开展。三是督促相关职能科室认真排查环保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督促相关职能科室查找环保廉政风险点33个,制定整改措施41条。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6)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问题。一是督促重点岗位要害部门查摆廉政风险点,制定整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目前督促重点岗位要害部门查摆廉政风险点149个,制定整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49条。二是加强“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事项监督,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纪检组制定印发了《重要会议、重大事项和重大事件报备及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和《驻市城市管理局纪检监察组联系局所属单位的意见》。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职能,加强对驻在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全覆盖、无死角。三是成立局审计组,对局属单位进行审计,局纪检组全程参与。加强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大额支出的监督审核,成立纪检监察组和局计划财务科组成的财务监督检查小组,通过调查询问、检查会计凭证、核查会计账薄、复查会计报表、查看相关文件等方式,对局属各单位财务票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务安全运行。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7)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到位问题。一是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筑牢第一道防线。参加局属单位民主生活会,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处理,尽早解决,防止第一种形态向后三种形态演变。二是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室沟通,对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园林处、德胜公园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市纪委监委已调查完,交我局处理。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方面
(28)关于不作为慢作为时有发生问题。局党组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把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视为政治任务和第一要务,再次梳理我局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承担的任务,查漏补缺。在土壤污染防治中,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加强对五座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监管。在裸露土地整治中,建立黄土裸露治理定期巡查机制,将绿地内黄土裸露纳入园林日常巡查检查内容,定期检查,确保发现黄土裸露及时栽植。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9)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局党组加强思想认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对每一项工作盯牢、盯死。根据《2018-2020年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重新制定工作台账,分解各项工作任务,理清工作职责,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要求局属各单位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完善了《濮阳市城市道路“以克论净”检测考核实施办法》,对12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每月对各区检查考核4个工作日,修改为对12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每月对各区检查考核8次。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对市城区道路实施“以克论净”检测考核,市环卫处每月对华龙区、开发区、示范区、工业园区四区道路进行“以克论净”检测抽查不少于8次。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是项长期任务,整改工作的成效也是阶段性的,距离市委巡察的要求、广大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将始终把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紧紧抓牢,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扎紧制度篱笆,完善管理规范,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成为一种行为“自觉”。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二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进行整改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尽快完成整改,取得实效。三是用足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注重建章立制,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四是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五是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与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持之以恒推进我市城市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93-6665018;
邮政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路112-2市城市管理局;
电子邮箱:pycsgl@126.com。
中共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