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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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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浏览量:3765  发布时间:2019-12-18 9:41:21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濮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围绕市政、环卫、园林、照明、水气暖等工作,不断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努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廉政建设、行政审批、平安建设、节能减排、廉政建设等栏目板块。建立了网站内容保障、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制度,将应公开的及时对外公开,对不应公开的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不予对外公开,同时按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网站信息建设由专人负责,及时动态更新,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并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保证无错字漏字现象发生。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我局十分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该项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明确两名专员负责对局网站信息内容的收集、管理、维护、编辑更新工作;局机关明确一名专(兼)职信息员,负责相关政务信息的采集、汇报;局属各单位明确负责信息工作的领导和专职信息员,及时上报各项重点工作情况;同时,对局属各单位、局机关业务科室确定每月上报信息数量。局办公室按照要求审核报签,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发布。

   (三)制度建设。根据《濮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濮政办﹝2011﹞81号)和《濮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试行)》(濮政办﹝2011﹞83号)要求,制定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考核、年度报告及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法制化发展的快车道。信息公开前,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公开属性,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除在《城市管理信息》和局网站上主动进行公开外,还结合我局实际,在局大厅门口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公开后,对公开内容及有关资料及时归档保存,以便查阅,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和规范。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主动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

   (四)主动公开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保密是例外”的指导思想,结合本行业工作实际,组织相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00余条,各类媒体及网站上公开信息150余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登记、处理、告知、寄送、归档程序,严格办理时限,努力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提高办理质量。 截止目前,我局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我局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宽了主动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强了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后我局将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一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的,将严肃处理和追究责任。三是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调研和分析,注意收集和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四是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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