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省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作用,紧盯“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12类黑恶犯罪,坚持从重从快与严格依法相结合,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推动形成扫黑除恶斗争压倒性态势。
为了明确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步骤、打击重点,省检察院印发了《河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下发全省执行。全省三级检察院均在第一时间成立由一把手担任组长、主要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确保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
全省三级检察院同步成立涉黑犯罪检察组,集中行使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出庭公诉、信访事项办理等刑事检察职能,专业化、一体化办理涉黑犯罪案件,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舆论关注度高,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走偏不走样不走空,全省检察机关既加大力度,保持声势,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对于重大黑恶势力犯罪,省检察机关坚持挂牌督办,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办案责任和时限。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检察院挂牌督办了10起重大案件。
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集中研究涉黑案件,加强和公安机关的配合……全省检察机关采取一系列举措,不断提高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扫黑除恶打得准、打得狠。“前不久,省委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对扫黑除恶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雪飞说,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任务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打”“治”“建”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