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自市环境攻坚办获悉,今年年初以来,我市将污染防治攻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和补齐高质量发展短板的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向纵深发展,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据介绍,今年1至7月,全市PM10平均浓度为109微克每立方米,全省排名第3位,同比下降14.8%,降幅排名全省第4位;PM2.5平均浓度为62微克每立方米,全省排名第7位,同比下降16.2%,降幅排名全省第4位;优良天数104天,全省排名第8位,同比增加16天,增幅全省排名第2位。我市主要空气指标实现了“两降一增”。
市环境攻坚办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制订实施方案,出台配套措施,从结构调整、资金投入、扬尘防控、秸秆禁烧、散煤治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等方面,强力推进环境攻坚任务落实,持续开展扬尘专项治理月、机动车治理百日攻坚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根据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市共安排超低排放改造、特别限值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燃煤锅炉拆改、无组织排放治理等5大类71个涉气治理项目,目前已完成50个,完成率70.4%,远远超过全省完成率48.2%的水平。大气治理坚持标本兼治:治本方面,大力实施集中供暖工程,强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加强散煤治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大力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治标方面,加强工业企业治理、扬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持续做好禁燃禁烧、城市清洁行动,加大成品油抽检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力度,持续开展重型运输车辆尾气油品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市环境攻坚办对各县区(工业园区除外)上半年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扣缴奖励情况进行了核算,共扣缴2035.5万元,奖励1057万元,有效发挥了激励作用。市环境攻坚办还严格目标管理,实行周调度制度,加大监测通报力度,扩大监测结果运用,根据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发布预警提示,督促责任落实,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今年1至7月,全市环境违法立案228起,行政处罚221起,罚款1427万元,移交公安部门16起,有效发挥了震慑作用。我市还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查办力度。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向我市交办问题152件,其中信访举报件共37批次139件、下沉督导我市期间现场交办13件。目前,我市已整改完成147件,其余5件正在整改中。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强化工作举措,突出问题导向,扭住关键环节,从严从细从实抓好综合治理,确保各项治污措施落到实处,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确保我市全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