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蓝的天上白云朵朵,雾霾天数逐渐减少;市城区河道河水清澈,刺鼻异味明显减少;沿河道路、公园花草茂盛,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场所……
这些变化,缘于2年多来,我市持续开展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2016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环保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深化环境综合治理,持续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市民幸福指数明显提升。
铁腕治污带来环境改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按照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各方面建设的全过程,建设美丽中国,努力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以坚定的决心和强硬的手段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2016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濮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濮阳市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暂行)》《濮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等文件,为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制度支撑。同时,成立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部政委、指挥长,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每次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市直28个行业主管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清单,将污染防治任务逐项细化分解;成立10个环保督查组,督促县(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责任。狠抓执法问责,对环保事件坚持“零容忍、全覆盖”。2016年年初至2018年5月底,我市累计立案764起,下达处罚决定书757件,累计罚款365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0起,刑事立案12起,并对300余人进行了严肃问责。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经过2年多的不懈努力,我市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环境质量呈现明显好转——
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3项主要指标实现“两降一增”:PM10年均浓度10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PM2.5年均浓度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2%;优良天数209天,同比增加28天,全面完成“大气十条”终考目标和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全市6个地表水国(省)控断面中,2个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Ⅱ类,2个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Ⅳ类,2个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Ⅴ类,全部优于省定责任目标。
今年年初以来,全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截至6月30日,PM10平均浓度1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全省排名第3位;PM2.5平均浓度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3%,全省排名第8位;优良天数82天,同比增加14天,全省排名第8位。累计综合指数6.36,同比下降12.64%。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8年1至6月,我市6个国(省)控断面水质情况分别为:西水坡、黄河刘庄断面Ⅱ类水质,金堤河张秋、马颊河南乐水文站、徒骇河寨肖家、卫河大名龙王庙断面Ⅳ类水质,综合水质指数7.56,同比下降35.55%。
重中之重抓大气污染防治
人可以短时间不吃饭不喝水,却不能一刻不呼吸。近年来,我国冬季,特别是北方地区进入采暖期后,季节性燃煤造成污染物排放量剧增。同时,逆温、静风等不利气象条件频繁出现,造成部分地区雾霾天气频发,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近年来,我市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首先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空气质量明显提升。
推进集中供热和清洁取暖工程建设。豫能2×60万千瓦热电机组建成投运,全市实际新增供暖面积605.4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超过80%。9个产业集聚区实现“一区一热源”目标。41台10蒸吨至65蒸吨燃煤锅炉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6台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实现超低排放。新增气代煤、电代煤6.15万户。拆除改造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621台,实现了小燃煤锅炉清零。
严格控制燃煤。新建洁净型煤配送中心5个、配送网点99个。取缔燃煤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煤炉553家。坚持“两断三清”工作标准,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5179家。
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全市356个规模以上施工项目全部执行“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对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和200米以上的线性工程实行在线监控。市城区主要道路和高架道路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130辆渣土车全部完成自动化密闭改造。设置4个入市交通卡口,严格管控运煤车、渣土车、黄标车。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全市136家VOCs(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完成治理任务。中原大化等10家用煤大户落实“三员驻厂”监管制度。806家企业列入污染天气级别响应管控。淘汰黄标车、老旧车6189辆。开展重型柴油车检查检测“百日攻坚”行动,截至6月30日,全市共设置重型运输车辆执法检查站点20个,检查重型运输车辆36341辆,依法处置问题车辆3303辆。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共排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3852辆,已备案登记1565辆。
加强基层网格化建设。出台《濮阳市环境网格化监管方案》,构建全区域覆盖、全天候监管执法的四级网格监管体系。加大精准治污力度,完成15个县级空气站建设和大气污染立体综合观测站通信联网工作,在市城区建成78个微型空气监测站。
水污染防治紧抓不懈
濮水河是我市城区防汛排涝的重要通道。近年来,濮水河河道淤积严重,直接影响了防汛排涝功能,并对水体和周边水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濮水河治理工作,积极筹措水污染防治资金1400余万元,实施濮水河治理(清淤)工程项目。该项目总长9.2公里,预计清淤总土方11.64万立方米,计划分两期施工。
项目一期工程已于5月23日开工。施工方出动泥浆泵、挖掘机、铲车、清淤运输专用车等机械开展联合作业,采取人休机不停、24小时不间断施工等措施,加快施工进度。6月5日,一期工程全部完成,清淤土方3.7万立方米。二期工程目前正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市城区胜利路桥以西5公里河段清淤任务已全部完成,清淤土方7.5万立方米,占总工程量的70%;濮水公园段、戚城文物景区段等淤积严重河段的清淤工作已基本完成。
自2017年以来,我市还积极推进市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开展入河排污口集中整治、河道上游工业企业污染整治等专项行动,全面实施城区河道日常保洁工作;加强市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投资1.45亿元完成了老马颊河10公里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使其设施配套率达81.1%。累计投入3739万元,完成了55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强化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划定西水坡、彭楼等4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禁养、限养区内的10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已全部关闭或搬迁。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全市省级以上产业集聚区均配套建成工业废水集中设施;全市17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安装了化学需氧量、氨氮在线监控设施,新加装总磷在线监测设施34套。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建设,累计投入资金2.1亿元,完成了开发区工业企业废水重点企业自动监控平台、南乐县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等6个项目的建设任务。
严格管控VOCs污染
VOCs(挥发性有机物)是夏季臭氧和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部分VOCs具有臭味和毒性。VOCs超过一定浓度时,短时间内人会感到头痛、恶心、呕吐、四肢乏力,如不及时离开现场,甚至会出现抽搐、昏迷等现象,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化工企业等是VOCs污染的源头。自2017年以来,我市以这些行业为重点,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摸底,依据各县(区)辖区工业发展实际情况,逐一确定单个具体排放源,掌握行业有机物排放基本情况。
我市制订了《濮阳市2018年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前已完成市级VOCs在线监控平台部署工作。《方案》要求,化工企业作为重点行业,要将VOCs的治理与监控纳入日常生产管理体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治理任务。各县(区)根据一区一策、一厂一策原则,制订并实施当地的VOCs污染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项目清单、进度安排和投资估算,分解落实各类治理任务。市环保局聘请专家做好验收工作。各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往前推进,凡是验收不合格的,一律停产治理,什么时候验收合格,什么时候复工,逐一验收、逐一销号,一个也不放过。
目前,我市已有46家企业完成LDAR(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首轮检测与修复工作。2018年,我市将完成19家企业的VOCs治理任务。
除了对工业源VOCs的治理,我市还开展了生活源VOCs治理。对全市干洗店开展拉网式排查并详细登记,全面推广使用配备溶剂回收制冷系统、不直接外排废气的全封闭式干洗机。预计8月底前,我市将基本淘汰开启式干洗机。
在加强治理的同时,我市还积极开展VOCs在线监控工作。4月份,我市被省环境监控中心确定为全省唯一的石化行业VOCs在线监控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