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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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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白色污染』难题 南乐县宣布全面"禁塑"
来源:  浏览量:2463  发布时间:2018-4-9 16:58:44

  4月4日,南乐县出台“禁塑令”向“白色污染”宣战,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违者将处以最高2万元罚款。这是我省开出的首个“禁塑令”。

根据《中共南乐县委、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治理白色污染推广使用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实施意见(试行)》,所禁之“塑”指用石油基原料生产的、在自然环境下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主要包括塑料薄膜、塑料袋、塑料餐具等。

数据显示,我国规模以上超市每年塑料袋的使用量超过100万吨,地膜使用量约为160万吨,水稻育秧盘使用量约为60万吨。为减少塑料袋的使用,我国从2008年起实施“限塑”,部分省市也尝试“禁塑”,但随着快递、外卖等新业态的发展,塑料袋使用量反而激增。

在这个大背景下,南乐“禁塑”底气何来?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理念,国家政策也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禁塑’。”南乐县委书记孙栋说,南乐是国家级生物基材料产业基地,有能力也有必要在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方面做出表率。

“南乐的生物基材料产品,完全可以实现对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替代。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制品在堆肥的条件下,可在6个月之内100%降解成二氧化碳和水等自然界常见形态的化合物。”全国生物基材料及降解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阮刘文说。

为了给相关企业和群众留出一定的缓冲期、适应期,南乐“禁塑”将分步实施:对于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制品,即日起县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始使用;6月1日起,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外卖、快递、饭店等零售和服务场所开始提供使用;10月1日起,农业生产领域开始使用,政府亦将实行资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