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8年清明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假期期间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着力抓好假期期间各项工作。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履职担当,自我加压,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要加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市政排水、污水垃圾处理、水气暖供应及老李服务热线事项接办等各项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合理安排值班值守,保证假期期间在建工程持续推进,生产运行平稳有序。
二、着力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树立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防治意识和底线思维,做到工作部署到位、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督导检查到位,全面消除隐患和风险点,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环境污染不达标情况。
三、着力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局属各单位要做好假期期间信访稳定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保证通信畅通,切实做好政策解释、教育疏导、依法稳控等工作,确保不发生影响稳定的信访事件。
四、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个严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公款高消费娱乐等违纪行为。
五、着力做好值班工作。要高度重视假期期间的值班工作,保障值班工作高效有序,保障信息报告及时准确。要严格落实双人双岗和三级带班值班制度,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带班领导、专人值班,严格按值班表运行,坚决杜绝脱岗、漏岗、顶岗等情况发生。要严格执行日报告工作制度,每日17时前,局值班人员要向市委值班室、市政府值班室上报局值班情况,局属各单位要向局值班人员上报本单位值班情况。当班期间没有发生重要事项的,要实行零事项报告。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