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组织召开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
来源: 浏览量:2434 发布时间:2018-3-23 7:41:52
3月19日下午,我市组织召开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市环保局副局长苏义强主持会议,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环保局局长孟福堂参会并讲话,市政府办、市委办、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安监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各县(区)环保局局长参加会议。
会上印发了《濮阳市贯彻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濮政文〔2018〕38号),以下简称《整改方案》。会议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决定,对照《整改方案》立即行动,抓紧整改,并就贯彻落实《整改方案》做好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对我市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一次“全面体检”,是查找和解决濮阳市环境保护问题的一次“把脉会诊”。各县(区)和各部门要把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当做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按照方案已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充实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查清责任不放过,确保问题不遗不漏,得到解决,使整改工作高质高效圆满完成,最终经得起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回头看”检验。二是不等不靠,加快整改。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开展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与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相结合,按照《整改方案》要求,以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主,建立台账,挂号销号,“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套人马”,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要于4月10日前提交专项整改完成报告;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限时解决,完成后尽快形成专项整改报告;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要按照既定方案,分步实施,加快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尽快开展工作,完善制度、持续发力,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对于需要完善机制的,要通过出台制度、推动立法确保整治成效;对于需要依法依规处理的,要认真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进行责任追究,并将调查情况、处理结果、整改情况纳入整改报告。三是上下联动,按时上报。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与各县(区)、各部门的沟通对接,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于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各部门可及时向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对于推诿扯皮的负责人,将进行严肃问责。各部门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整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