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结硕果 重整行装再出发—— 二〇一七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来源: 浏览量:3859 发布时间:2018-2-9 7:53:17
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作为开启新征程。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步伐铿锵,正风肃纪驰而不息,惩腐问责寸土不让,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齐抓共管,履行“两个责任”成为自觉。
市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蹄疾步稳,纪检监察干部以行动扛起责任,用担当诠释忠诚。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867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720人次;巡察基层党组织266个;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32件……
翻阅我市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单,一组组数字,彰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扎实成效;一项项举措,让反腐败压倒性态势持续巩固。
旗帜鲜明讲政治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聚焦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追究处理不作为、慢作为251人次。围绕服务保障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开展信访稳定专项治理,化解基层矛盾隐患。
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大代表和全国全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县(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等领导干部提名人选的审核工作,严把政治关、廉洁关、作风关,让政治生态更加清朗。
用制度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明确“141”工作思路,推进“两个责任”层层落实,形成全面从严治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制订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套清单,责任内容细化实做。
建立述责述廉、组织谈话、督查考核、全程记实等四项制度,定期开展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大力开展督责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廉政谈话,推动运用第一种形态常态化。开发信息化全程记实系统,实现履责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用好一个利器,制订问责暂行规定,加大问责力度,倒逼责任落实。问责党组织10个、党员干部25人。
我市“两个责任”落实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得到省纪委充分肯定。
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紧盯不放,驰而不息,久久为功。
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回头看”活动,持续深化对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的查处力度,着力治理隐形变异的“四风”。开展制度清理,修订完善制度109项。
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快速查办,严肃处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8起,处理111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81人。
强化舆论震慑,建立常态化通报机制,对77起123人次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释放了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纪严于法、纪挺法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既“惩治极少数”又“管住大多数”,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720人次,批评教育、谈话函询583人次,占34%;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914人次,占53%;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96人次,占6%;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127人次,占7%。彰显了市委、市纪委严惩腐败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67件,结案854件,党纪政纪处分1122人。
巡察利剑生威见效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下发七届市委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督查工作暂行办法、规范巡察整改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书记专题会听取汇报、成果运用、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对市司法局等19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发现“三大问题”方面的突出问题338个,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239个,移交问题线索102件。开展县(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风气专项巡察,确保换届环境风清气正。
严格落实“一报告六清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领导推动巡察整改等制度,已整改问题416个,制订完善制度350项。针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5个专项整改建议,由市委、市政府批转有关部门落实。
督导县(区)巡察工作,压实县(区)党委主体责任,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重点发现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巡察基层党组织266个,根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立案159件,党纪政纪处分149人,组织处理55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战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执纪为民、保障民生,聚焦扶贫领域,制订精准监督执纪全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开展“三查三督四强化”活动。
认真开展“三查三督”,着力查处督促解决干部作风问题、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查处问题232件,处理365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329人。
着力做到“四强化”,强化宣传动员、监督检查、执纪问责、标本兼治。印发宣传手提袋、挂历、监督明白卡5万余份,编印发放扶贫领域典型案例汇编600余本,曝光违纪问题47起,营造了浓厚氛围。市、县纪委成立督查巡访组,走访贫困户7000余户,发现问题线索68条。在台前县召开扶贫领域违纪资金集中清退暨警示教育会议,将违纪款11.25万元现场退给群众,增强群众获得感。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探索设置村级纪检员和乡镇驻村监督员,加强基层监督力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证。
宣传教育预防不断强化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召开动员会,组织宣讲报告会,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微信“有奖答题”、“笔尖上的十九大”硬笔书法征集等一系列活动,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
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开通网上学习闯关系统,组织电视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举办廉政书画展览,巩固学习教育成果。
改造提升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市、县、乡、村四级党员干部2万余人到省、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组织廉政戏剧《张伯行》、电影《子夜惊梦》巡演。
深化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围绕1095起典型案例,狠抓警示教育、集中学习、剖析查摆、述责述廉、完善制度等环节,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订评议、监督问责办法和党员干部“十不准”,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市广播电视台“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专题栏目直播,通过舆论监督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稳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改革部署,紧紧围绕人员转隶、机构组建、对接融合等工作,坚持党委负主责,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纪委牵头抓总负专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改革试点工作稳妥推进。全市99名转隶干部到岗到位,市、县监察委员会全部挂牌成立。
科学谋划纪委、监察委内设机构设置,形成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和案管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开展线索清理工作,严格交接程序,确保案件和线索不流失、不遗漏、不泄密。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按照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内涵式发展的要求,科学设立派驻纪检组,对党和国家机关监督全覆盖。
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定位,理顺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驻在部门、派出纪工委之间的关系,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推动派驻机构充分发挥作用。
锻造新时代反腐铁军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持续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订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等制度,提高集体决策水平。坚持开门纳谏,加强全员培训。选树标杆,用身边事激励身边人。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从严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党纪政纪处分13人。
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党建,强化基层党建,建设党建阵地,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让党内政治生活首先在纪委机关内部严起。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打造具有纪检特色的文化,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市纪委机关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守护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为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