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效果——今年我市优良天数已达200天
来源: 浏览量:2414 发布时间:2017-12-7 14:25:33
今年年初以来,我市下大力气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明显。截至12月5日,全市PM10平均浓度112微克;PM2.5平均浓度66微克;优良天数达到200天,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1天。
今年年初,我市大气环境受到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各项指数在省内排名靠后,面临严峻的工作形势。市委、市政府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作为最基础的民生问题,放在最突出的位置,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凝心聚力治理大气污染,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17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制订的大气污染防治“三治标、三治本”工作要求,我市集中开展了“散乱污”企业整治、“污染围城”集中整治、燃煤锅炉拆改、工业提标改造、燃煤散烧治理和渣土车、机动车监管等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企业错峰生产要求,持续抓好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工作,加大对化工、医药、喷涂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的管控力度,从一点一滴做起,扎扎实实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严厉整治“散乱污”企业。坚持全面摸排、铁腕整治,做到“一企一档”。全市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5179家,其中取缔类2195家、整改类2984家。市委、市政府实施“四联单”核查机制,组织力量对各县区整治结果进行现场核查验收,目前全部按照标准整改到位。
全面解决燃煤污染问题。在全市建成5个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和99个配送网点,既减少了燃煤污染,又解决了群众用煤需求。将辖区内所有燃煤锅炉列入拆改整治范围,最大限度地压缩散煤使用量。强力推进燃煤替代工作,着重抓好气代煤工作,在高污染禁燃区内全面禁止劣质散煤的销售和使用。
狠抓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成立了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打好春季、秋季扬尘污染防治保卫战。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落实扬尘污染“一票停工制”,执行扬尘治理“三员”监管制,对达不到防治要求或违法施工的工地一律顶格处罚。加大道路保洁和城市清洁工作力度,城区环境卫生状况得到较大改善。自11月15日起,全市实行城市封土行动,停止一切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建立污染源监控分析预警平台,全面掌握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重点涉气企业废气排放等情况,全天24小时对环境空气质量、重点源大气排放指标、城市扬尘监控数据等进行实时监控,实时发出超标预警信息,及时进行现场处置。在市城区建成24个微型空气监测站,加强日常监测,对污染治理逐项研究、找准病根、科学防治。
加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从严从重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执法检查近百万人次,市环保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违法企业严管重罚。今年年初以来,全市立案、下达处罚决定书各250余起,处罚金额1300余万元。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环保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市环保、气象等相关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准确掌握污染天气发生时段,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按照应急减排清单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
强化日常督查和晨查、夜查。我市设立8个检查组、4个督导组和1个巡查组,对五县二区、工业园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原油田的9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并跟踪问责,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