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改的《立法法》规定,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可以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为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保障社会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权利,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和社会各界可以针对我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符合地方立法权限,有明确的项目名称,阐明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依据、拟规范的主要内容等(电子表格从市人大网站“意见征集”版块下载),有条件的还可提交法规草案文本。
三、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
四、立法建议项目请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
联系电话:0393-6666908EE传真:0393-6666902
电子邮箱:pysrdfgw@163.com
邮寄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路中段966-1号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邮编:457000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