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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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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报道之一
来源:  浏览量:3982  发布时间:2017-1-16 15:13:05

严肃政治纪律,严明换届纪律,整治为官不为,落实“两个责任”,构建政商关系新生态;开展督查巡察312次、查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案件103起、问责“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党员干部120人……  

刚刚过去的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站位全市大局,以服务保障发展为己任,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主动融入全市“保持态势、创新优势、转型升级、赶超发展”的战略布局,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服务的着力点,坚持把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稳增长保态势、调结构促转型、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脱贫攻坚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保障了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严明换届纪律,实现风清气正。围绕市县乡党委、纪委换届工作,严明“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市县成立了36个督查巡察组,紧盯责任主体、典型问题、重点人群、重要环节,开展督查巡察312次,对换届风气进行全方位、不间断的督查巡察。在换届工作中,严把换届人选的“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严查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违纪行为,始终保持对换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换届工作实现了风清气正。  

严格执纪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按照“主体责任深化年”要求,提出“横向齐抓共管、纵向传导压力、全面追究问责”的工作思路,围绕明责、督责、考责、问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问责作为利器,严肃问责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问题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共问责“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党员干部120人,通报典型案件6期12起。同时,完成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责工作,责任追究56人,党政纪处分39人,传达了失责必问责的强烈信号。  

整治为官不为,营造良好生态。2016年下半年,我市开展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严查“不为”之事、细问“不为”之责、狠刹“不为”之风,督促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编办等13个责任单位在新闻媒体上集体明责“晾权”,开展立体化述责活动和“面对面”评议,接受群众评议。共查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案件103起,问责21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9人。坚持一方面严查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另一方面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在全市营造了“崇尚实干”的政治生态,凝聚起推动赶超发展的强大合力。  

狠抓社会反腐,构建新型政商。积极推进社会领域预防腐败工作,挂牌成立濮阳市工商界“反对贿赂?公平竞争”联盟办公室,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廉洁从业规范经营示范点建设活动、行业协会商会廉洁诚信建设活动和民营企业家警示教育活动。探索制订政商关系“十不准”、评议制度、监督问责等三项制度,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营造守法诚信、廉洁经营的社会环境,服务经济发展。  

发展是第一要务,服务发展是职责使然。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站位全局谋大事,聚焦主业促发展,充分发挥纪律保障作用,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保好驾、护好航。濮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