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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早抓小 有病就治
来源:  浏览量:1814  发布时间:2016-7-14 8:37:22

对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决不能因为问题小、程度轻或者初次犯,就不闻不问、不查不纠,或网开一面、下不为例,而是要露头就打、寸步不让,通过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使党员知行止、存敬畏

要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保持持续发力的定力,努力做到见微知著,及早察觉潜在的、隐性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在法规制度建设中突出问题导向,抓大不放小,抓累犯不放过初犯,保证法规制度的覆盖面,让党组织和党员在讲规矩、守纪律方面行有所依,为有所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抓早抓小,有病就治”就要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从小处着眼,从细节入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反纪律规矩的问题,及时预警、及早纠正,防止问题升级和蔓延成风。

“抓早抓小,有病就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抓早抓小,有病就治”。党员干部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小问题长期叠加,就会成为动摇党的执政根基的大祸患。只有管住小问题,保持党的纯洁性,才能赢得民心,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必须“抓早抓小,有病就治”。“全面”就必须覆盖各级党组织,覆盖全体党员;“从严”就必须把纪律和规矩作为带电的高压线,违纪必究,动辄得咎。抓早抓小就是要面向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做到全覆盖、零容忍。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必须“抓早抓小,有病就治”。党员干部违法往往以违纪为起点,对触犯纪律的党员要及时处理,治病救人、防微杜渐,避免其堕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当前,贯彻“抓早抓小,有病就治”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的“重大案、轻小节”,抓日常监督问责主动性不强;有的错误地认为“没案件就是没问题”,对地方和系统干部队伍中的“树木”与“森林”缺少分析研判,认为没发现“烂树”就太平无事,不下功夫发现和救治“病树”、“歪树”;有的执行纪律“尺子”松,对小问题不查不纠,损害了党纪的严肃性;有的因违者众而放任,明明发现了问题,却以为所在多有、纪不责众,客观上养痈遗患、积重难返;还有的不能正确对待管理和监督,认为抓早抓小是组织上对自己不信任,有意把小问题扩大化、公开化,在心理上抵触反感。我们要提高思想认识,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让抓早抓小的要求落地生根。

把“抓早抓小,有病就治”落实到执纪监督问责工作中

“抓早抓小,有病就治”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发现问题是前提,有人抓、有人管是关键。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批评与自我批评、日常教育管理等工作抓紧抓实,从唤醒党章意识、增强党的观念入手教育引导党员,从规范言行、严肃党纪入手管理监督党员。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深入落实“三转”要求,转变执纪政绩观,既抓大案也不放过小事,从身边的、常见的问题抓起,从陋风旧习抓起,从党员干部忽视而群众厌恶的问题抓起,发现一个解决一个,积小胜为大胜,推动党风政风的持续好转。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入木三分发现问题的洞察力,提高准确把握纪律规矩的政策水平,强化触及矛盾、解决问题的责任担当。

“抓早抓小,有病就治”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的行为守则,党的组织和成员必须在纪律和规矩范围内行动。纪律一经制定,规矩一经形成,就要发挥刚性约束力,否则各行其是,就会导致“破窗效应”。维护党的纪律要长期抓、抓经常,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对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决不能因为问题小、程度轻或者初次犯,就不闻不问、不查不纠,或网开一面、下不为例,而是要露头就打、寸步不让,通过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使党员知行止、存敬畏。特别是对党员干部涉及的多个违纪问题,要发现一个查一个,查实一个处理一个,防止“小节”拖成“大祸”。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抓早抓小,有病就治,才是对党员个人和党组织的高度负责。

“抓早抓小,有病就治”要突出重点。当前,各地要坚决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查办力度,严查顶风违纪行为,深挖细查由地上转入地下、从传统形式异化变种的“四风”问题。要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保持持续发力的定力,努力做到见微知著,及早察觉潜在的、隐性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抓关键节点、关键环节,对岁末年初、传统节日、婚丧喜庆和干部提拔晋升、重大事项报告等问题易发多发时段,多敲打多提醒,防患于未然。要拓宽监督渠道,开展明察暗访,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最大程度减少监督管理的死角和盲区,让违纪违规行为无所遁形。

“抓早抓小,有病就治”要扎紧法规制度的笼子。按照中央关于加大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力度的要求,中央纪委正在研究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各地要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把法规制度的笼子扎紧扎密扎牢。要根据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新形势,在法规制度建设的精细化、精密化上下功夫,在操作性、务实管用上下功夫。要注意在法规制度建设中落实抓早抓小的理念和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抓大不放小,抓累犯不放过初犯,保证法规制度的覆盖面,让党组织和党员在讲规矩、守纪律方面行有所依,为有所据。要一手抓健全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以及函询、诫勉谈话等多种手段,及时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释放法规制度的力量,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