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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
来源:  浏览量:3685  发布时间:2016-6-12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入开展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节能氛围。按照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2016年全省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和《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定于6月份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6月14日组织开展全国低碳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领跑 绿色发展”。全国低碳日活动的主题为“绿色发展 低碳创新”。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节能集中宣传,营造浓厚节能氛围
     在节能宣传月期间要以生态文明建设和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为宣传重点,日报社、广播电视台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采取刊登或播出公益广告、开辟节能专栏等形式宣传国家节能方针政策,普及日常节能知识。各级公共机构要通过内网、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形式宣传日常节能法规和知识。倡导节能低碳办公和生活方式,引领全社会节能、低碳、环保的生活理念,营造浓厚的节能氛围。
     (二)开展“低碳体验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在6月14日(星期二)“全国低碳日”期间,公共机构要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限用电梯(五层以下)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要带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践行节能低碳的生活理念。
     (三)开展节能“潜力点”查找活动
     为细化公共机构日常节能管理,杜绝浪费现象,在宣传月期间全市公共机构要组织开展节能“潜力点”查找活动,各级公共机构要以科室为单位认真梳理日常工作用电、用水、公务用车和办公用品使用等环节挖掘节能潜力,堵塞浪费现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提高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
     (四)开展节能业务培训
     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以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为目的的节能业务培训,提高节能管理人员、节能技术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各级公共机构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公共机构要把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组织能源紧缺体验、绿色低碳出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和业务培训,身体力行,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切实提高节能低碳意识,确保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二)把握重点,深入宣传。各级公共机构要通过在办公区、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栏和专题网页、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广泛宣传国家节能法规政策和节能知识,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节能意识,营造浓厚的节能氛围。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节能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全市各公共机构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于7月5日前将活动图片、总结及节能潜力点查找活动整改台账等资料报送市公共机构节能办(邮箱地址:pysggjnb@163.com,联系人:李世林,联系电话:6668796)。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