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
答 复
顾瑞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市城区文明养犬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随着广大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区居民喂养犬只宠物呈逐年增长趋势,但由于一些市民的不文明养犬行为,犬只扰民、伤人事件时有发生,随意遗弃犬只导致流浪犬、无主犬数量较多,对市容环境卫生和人民生命健康产生了一定影响,结合工作职责,市城市管理局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认真安排部署。召开市城区文明养犬行动专题会,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大队、分局立即行动起来,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等方式,切实提高市民依法文明养犬的自律意识,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重点部位巡查。各大队、分局执法队员深入公园广场、社区周边等重点公共区域,加强巡查频次,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整治,发现遛犬不束犬绳(链)、不及时清理犬便的,依据《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时制止并规劝教育;执法人员携带捕犬网兜、铁笼子等工具,遇到流浪狗及时整治,为群众营造安全舒适的城市环境。
三、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广场、商场大型电子屏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呼吁市民提升文明养犬意识;制作《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全面加强遛犬不束犬链(绳)不即时清理犬粪等养犬不文明行为整治的通告》音频,在执法车辆扩音设备上持续播放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执法车辆240余辆次,印制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500余起,口头警告不文明养犬行为180余起,市民文明养犬知晓率和自觉性明显提升。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日常化宣传、不定期巡查、常态化劝导相结合方式,加强文明养犬长效管理,进一步提高市民科学养犬、文明养犬的意识,营造依法、文明、规范养犬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的提案,希望今后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