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
答 复
田建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城区规范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的提案”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工作,始终把市容市貌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服务城市经济发展工作大局,在坚持日常巡查治理的同时,多次开展市城区内市容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市容市貌明显改观,占道经营现象已有明显减少,但市容治理的复杂性、反复性仍然存在,为进一步整治占道经营乱象,提升市容环境整体水平,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实行大错时城市管理模式。全体城管执法队员打破“八小时常规工作制”,坚持错时管理,中午、晚上延长工作时间,防止流动摊贩和占道经营摊贩利用下班休息打时间差现象的发生,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对市城区所有主次干道实现全覆盖,确保主次干道的市容市貌全天侯保持良好。
二、日常巡查执法和集中治理相结合。安排各大队、分局细化责任分工、责任到人,要采取宣传引导和集中清理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对城区主次干道、重要区域的巡查管理频率和力度,在一些重要时段,逐街逐店地进行徒步式、地毯式集中清理整治。在日常巡查执法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对重点道路、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整治。通过以上整治行动,较好地解决了龙城广场、人民医院等重点区域、路段周边流动商贩占道经营问题,还给市民一个整洁、有序、干净的城市市容环境。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临时市场、早夜市及便民疏导点的管理,规范引导流动摊贩依法依规有序经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2024年1月5日我局与市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濮阳市临时市场、早夜市及便民疏导点管理办法》,在审批与管理、经营与规范和相关管理职责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以解决市民关切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有市无场”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让“地摊经济”发展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对于周边集贸市场少,沿街流动摊贩聚集的路段,结合当地的情况,指导各区、办事处设置临时市场,引导零散、无序的流动摊贩入场合法经营、规范管理,对市民必需的民生摊点进行规范设置管理。感谢您的提案,希望今后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