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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 答 复
来源:  浏览量:187  发布时间:2024-10-8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

    

 

程建代表:

感谢您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垃圾处理,保护环境卫生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首先向您介绍一下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国家和省要求,濮阳市城区于2019年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201912月,市政府印发了《濮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确定了市级统一领导、区级组织推动、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社区物业具体实施、行业部门协同联动的基本原则和社区、物业指导前端+两网融合的推行模式,明确了市级统筹分类体系,区级以下承担试点拓展和前端指导任务。

20223月,出台《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濮政〔20224号),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各级各部门的目标任务、主要措施。

一、关于“养成分类的习惯、传播分类概念”的建议

您提的这个建议非常好,与我市的做法高度一致。垃圾分类工作重在宣传普及,培养市民群众的分类习惯。近年来,市城市管理局(市分类办)与区分类办、市直各成员单位一起找载体、想办法,创新思路,做了一些工作。不断完善宣传工作机制,制定了垃圾分类操作指南、指导目录、桶边指导制度、工作指引及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等,统筹安排宣传任务,通过媒体宣传、“小手拉大手 分类新生活”“党政机关作示范 引领分类新时尚”等培训讲座、实地观摩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践行垃圾分类 共建美好家园”“垃圾分类齐参与 环保低碳齐分享”等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市民分类意识。各级媒体累计发布信息1500余篇,举办讲座、活动1200余次。

但离群众需求还有一定距离,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等单位和各区加大宣传力度,按照“每月一主题、分行业负责”的原则,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分类知识,推动垃圾分类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商超,引导市民逐步养成分类习惯。

二、关于“提倡开源节流”的建议

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的确是垃圾分类工作的一个重要目标,该项工作涉及发改、工信、商务、邮政、市场监管、文广旅体、事管等部门及各区近年来我市各相关部门多措并举推进源头减量工作。在禁限塑、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方面,相关部门通过完善制度,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持续推进可降解材料项目建设,督导监管行业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在倡导“绿色办公”方面,市机关事务中心积极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通过“节能宣传月”主题宣传、上门指导服务等,持续推进办公区生活垃圾减量化。在倡导“光盘行动”方面,市文明办、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编印《濮阳市文明餐桌行动指引》500本,印发文明餐桌宣传海报3.1万张、提示桌贴3万张,策划拍摄制止餐饮浪费宣传小视频3部,通过新媒体广泛宣传普及,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氛围。下一步,我局将从垃圾分类工作的角度,协调相关部门和各区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深入推进餐饮、旅游、住宿、快递等重点行业的源头减量工作。

三、关于“参与监督分类管理”的建议

根据国家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四大类,分别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每类垃圾将来都要有相应的收运体系和处理设施。国家充分考虑到分类设施建设周期长、中小城市起步晚等因素,要求各地市循序渐进完善处理设施。因财政资金困难,目前我市末端分类处理设施还不健全在国家要求的节点之前,我市积极谋划项目、争取上级资金,已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和餐厨垃圾处理厂,具备“其他垃圾”和“餐厨垃圾”两类垃圾的分类收运处理能力。“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尚缺乏官方的收运处理渠道,其中“可回收物主要由社会企业收运处理。为解决这两类垃圾的设施短板问题,我局积极谋划了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项目,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复,目前正在积极推进。该项目建成后,将解决“可回收物”的分类收运处置及“有害垃圾”的收运暂存问题,彻底实现四类垃圾闭环处理。

因此,根据“末端决定前端”的原则,目前我市垃圾分类监督工作主要针对已具备分类处理能力的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及部分具备社会自然分类能力的可回收物。即对有分类处理能力的垃圾开展监督,提高分类投放、运输、处理效率;没有分类处理设施的垃圾可暂按“其他垃圾”投放、收运,并没有拔苗助长、脱离实际。

在具体监督措施方面。《濮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濮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桶边指导制度》等文件均明确要求社区、物业配备分类督导员,组建专、兼职桶边指导员队伍,具体负责居民小区垃圾分类监督指导和桶边宣传引导任务。尽管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中小城市起步较晚、资金困难末端设施不健全、基层工作繁忙,我市在发挥社区功能方面还有很多不足。下一步,我局将压实各区的主体责任,督导各区逐步建立小区垃圾分类专兼职督导员队伍。待我市末端处理设施完善后,建立更加严格监督机制,全面开展四分类监督。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垃圾分类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系统性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垃圾分类,多提宝贵的意见!

 

 

 

 

20245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