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
答 复
董艳代表: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地摊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地摊经济”既是就业岗位来源、大众创业支撑,也是一个城市经济活力、民生温度的外在表现。我局在城市治理中,以改革思维和举措持续为“地摊经济”松绑,推动“人间烟火”与城市文明相融互促,以“一二三四”工作思想为指导,以“双10+N” 工作台账为目标,积极开展“暖风行动”、“圆梦行动”,把工作中发现的、执法对象反馈的、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问题,作为最需要解决的重大民生实事,采取的主要举措如下:
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临时市场、早夜市及便民疏导点的管理,规范引导流动摊贩依法依规有序经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2024年1月5日我局与市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濮阳市临时市场、早夜市及便民疏导点管理办法》,在审批与管理、经营与规范和相关管理职责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以解决市民关切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有市无场”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让“地摊经济”发展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合理规范摊贩经营范围。采取“先教后管、疏堵结合,管罚并重”的手段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对于市城区居民集中的小区及周边集贸市场少、沿街摊贩聚集的路段,结合当地的情况,指导各区、办事处设置临时市场,引导零散、无序的流动摊贩入场合法经营、规范管理,对市民必需的民生摊点进行规范设置管理。
三、设置年货便民服务点。为进一步提升经济活力、推动第一季度全市经济实现“开门红”,按照省、市关于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的安排部署,濮阳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因地制宜增设年货便民服务点,包容店铺外摆,审慎执法,大力服务流动摊贩等群体。2024年“双节”期间在市城区设置了130个“年货便民服务点”共2500余个摊位,规范引导流动摊贩依法依规有序经营,进一步提振了经济活力。
四、教育引导摊贩自律自治。明确辖区管理范围,落实区、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辖区执法管理人员加强巡查,鼓励、引导流动摊位有序摆放,对不按规范管理和超出划定范围经营的摊点,加大教育和处罚力度,随时发现、随时清理。同时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逐步提升流动经营者的文明素质和卫生意识,引导他们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市场秩序。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精细化治理,创新市容管理思路,整治不规范经营,全力打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再次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今后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