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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 答 复
来源:  浏览量:148  发布时间:2024-10-8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

    

 

许建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居民天然气用户私拉乱扯橡胶软管、直燃取暖等不合格设备等行为加强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一、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

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充分发挥燃气工作专班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深入分析研判,找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先后组织开展了冬季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新交付小区燃气安全排查、燃气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及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夜市早市餐饮等重点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各环节等各类全面的、不同类型的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坚持边查边改、“动态清零”,杜绝私拉乱扯等现象,保证燃气使用安全。推行县级干部“包县区”“县与县互查”等督导方式,建立“日报告、周小结、月总结”制度和“一乡一站、一村一员”城镇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强化燃气安全督导检查

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组织成立9个督导检查组,采取“领导+专家+执法”的形式,县级干部带队,由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及燃气专家、执法等人员组成,深入各县(区)一线进行督导检查;由市工作专班主要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一个县(区),配备燃气专家,采取“分片包干”形式,每月开展2次督导检查;组织各县区燃气主管部门采取交叉互查方式,对全市燃气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市纪委监委专项办与市燃气工作专班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结合燃气安全形势任务,针对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县(区)、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抽查检查;各县(区)积极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建立相应的执法协调机制,成立专项执法专班,注重联合执法,保障了我市城镇燃气安全平稳运行。

三、加强安全宣传

组织印发了《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及《安全用气常识宣传页》,利用执法车辆循环播放安全用气知识,号召广大市民提高燃气安全意识,推动安全装置加装,督促各县(区)、各燃气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用气知识宣传,提高广大用户安全防范意识。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将按照省、市政府要求、持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确保燃气安全平稳供应,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扎实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零容忍”,实行“动态清零”,发现一处、整改一处。

(二)强力推进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按照国家、省、市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批示精神,精准发力,组织各县(区),各燃气企业对辖区内的燃气管道设施等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清单,紧盯国家实施的老旧设施更新改造专项债等资金支持,全力做好我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作。

(三)加大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力度。按照2024年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工作目标任务,紧盯时间节点,确保完成2024年改造任务。

(四)持续推进居民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坚持“应装尽装”的原则,完成对全市所有居民用户实施安全装置加装工作。

感谢您的建议,希望今后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45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