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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浏览量:614  发布时间:2024-8-21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

答    复

 

孔德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渣土车安全监督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建设,有建设的地方就少不了渣土运输车辆。随着我市经济迅速发展,城市框架日益拉大,市城区渣土运输车辆也日益增多,但存在部分渣土车辆运输过程中超速、超载、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无覆盖措施或覆盖不严密造成“滴洒漏”等诸多问题,影响城市空气质量和市容市貌。

破解渣土车治理难题,从根源上扼制运输违法现象,一直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局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积极完善渣土车辆监控平台建设。为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我局结合“智慧城市”“一网通管”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渣土车监控平台更新换代工作,已由原来的2G定位网络更新为GPS+北斗4G定位网络,并在车身两侧和尾部加装摄像头,重点监控车辆篷布是否覆盖到位、是否冲洗干净、是否抛洒遗漏,并在渣土工地出入口安装摄像头,源头监管进出渣土车冲洗情况,实现了定位+视频监控结合的“云监控”新模式。截至目前,市城区备案的860余辆渣土清运车辆均已更新完成。

二是积极创新渣土管理方式。我局重新组建的渣土执法管理队伍,探索实施“四三二一”工作法:“四化即日常管理制度化、联合执法常态化、渣土车辆管理数字化、案件查处分开化”;“三严严抓工地源头管控关、严控渣土清运公司准入关、严把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关”;“二报备建筑工地处置渣土必须报备、渣土清运公司及所属车辆必须报备”;“一核准对符合条件的渣土清运车辆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并通过积极召开会议、张贴公告、下发通知等形式,明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渣土清运公司各自在渣土清运过程中的相关责任。从而形成了“以狠抓源头管理为切入点,以落实长效管理为目标,将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治理模式,规范了渣土车运输管理,有效助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走出了一条具有濮阳特色的渣土治理创新实践之路。

三是强化三方联合执法机制。对于渣土执法工作积极建立完善了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的联动执法和“三方惩处”机制,对渣土车涉及到的违法行为,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持续加大联合执法巡查整治力度。对违法清运渣土的行为,放开手脚大胆监管、硬起手腕从严惩处。坚持源头治理,形成了高压态势、起到了震慑作用,由各自作战、自扫门前雪的做法,变成了相互借力、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实现了联合执法常态化,有效解决了渣土执法过程中焦点、重点、难点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治理为重点,提升渣土治理法治化、常态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贡献濮阳力量和智慧,让市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感谢您的建议,希望今后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48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