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
答 复
孔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迁建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濮阳市城区污水专项规划修编(2020—2023年)的批复》(濮政文〔2022〕46号)精神,我市建设以大型污水处理设施为核心的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根据现状污水处理厂分布及规模,结合污水量预测结果,规划扩建现有污水处理厂规模,以满足各分区污水处理需求,同时考虑周边村庄的污水排放需求,共享污水处理设施。按照规划,2025年新建西北污水处理厂,至2035年,拆除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同时扩建西北污水处理厂,收集濮阳市示范区、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污水,提升示范区西片区土地价值、开发价值,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
感谢您的建议,希望今后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