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配足配强执法装备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一、关于“执法办案应用新技术、新装备”建议的回复
您的建议非常的精准,城市管理执法装备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物质基础,是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濮阳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持续创新管理方式,积极推行科技监管,目前我市已建成市级餐饮油烟在线监测平台、市城区渣土车监管平台,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相继接入五县两区油烟监测平台,实时监测大型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备运行和油烟排放情况,实现了“市、区、办”三级联网,执法人员可根据系统数据实时了解油烟排放情况,在此基础上又购置了一辆在线走航监测车,不断完善科技监管手段。
由于我市城区执法队伍装备配备未纳入财政预算,在部分执法领域仍依赖于传统巡查,现场执法,执法设备仅能实现简单的数字记录,城市管理装备智慧化、信息化水平相较于发达地区总体较为落后,下一步,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将持续引进先进管理经验、创新管理方法、拓宽科技监管领域,按照“保障需要,厉行节约”原则,结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执法装备配备品类和数量,从整体上提升现代城市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二、关于“严格管理执法装备”的建议的回复
执法装备的使用管理与基层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息息相关,是打造城管铁军的基础条件,是树立队伍形象的必要保障,是提升队伍“战斗力”的倍增器。为严格落实上级对执法装备的要求,加强装备维护,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内设执法装备科专门负责装备采购与维护工作,严格落实城市管理执法装备使用、维护、报废、更新等方面管理制度,对部分使用频率高、易损耗的装备,建立了实物储备和按需申领模式。同时加强执法装备使用、维护、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装备使用效率,推动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感谢您的建议,希望今后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