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的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35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城区雨污分流不彻底、管网覆盖不健全。濮阳市华龙区胜利路胜利桥马颊河西南侧5米,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口,河床冲刷痕迹明显,河水呈乳白色;华龙区石佛店村潴龙河桥南侧生活污水利用雨水排污口排入潴龙河;开发区香山路濮水河雨水管网排放生活污水。
二、整改措施
1.调查核实督察组反馈问题,2022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
2.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错接混合管线改造320处,污雨水管网清淤120公里,2023年12月底前在管网覆盖不健全的区域敷设管网。
3.对现存雨水排水口问题进行整治,杜绝排污现象。
4.在全市开展污水处理设施隐患专项排查工作,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三、整改完成情况
1.针对督察组反馈问题,进过现场巡查,胜利路马颊河西南侧污水口、开发区香山路濮水河已进行封堵。
2.完成错接混接558处,污雨水管网清淤400公里。已完成敷设管网17公里。
3.已对濮水河、马颊河和老马颊河城区段进项巡查,发现非法排污口立即封堵,杜绝排污现象。
4.2022年4月14日,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范围内在建和运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专项隐患排查行动,对污水收集、在线数据、设备运行、排污口水质等各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未发现违法问题。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反映。
联 系 人:袁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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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