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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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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来源:  浏览量:1775  发布时间:2022-1-26

为深入贯彻省、市两级决策部署,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等十六部门《全省道路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保障人民群众便捷、安全、绿色、经济出行为目的,以停车管理问题治理为重点,通过综合施策,系统治理,推动停车管理秩序不断规范,市容环境不断改善,积极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有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努力为群众方便快捷出行提供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为民。坚持人民至上,树牢为民服务理念,着力为群众便捷、安全、绿色、经济出行创造良好环境。

坚持目标导向。围绕群众便捷出行和城市精细化治理,理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存在问题,精准措施对策,补短板、强弱项、固长项,提升治理成效

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系统观念,坚持集中治理与长远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注重长效制度机制建立完善,坚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坚持协同共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部门分工合作和协调联动,动员鼓励社会公众共同参与。

三、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系统治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完善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制度机制,规范管理秩序,改善市容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使民众出行更加便捷,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四、治理重点和任务

(一)严格控制投放数量。积极配合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责任单位: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政策法规科、工程管理科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二)合理施划停放点位。督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根据城市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等场所停车需求情况,合理施划停车点位或通过电子围栏等设定停车位,为车辆停放提供便利。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责任单位: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三)注重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落实停放管理主体责任,配足配强线下服务团队和人员,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并根据停车点车辆饱和情况及时调度运转车辆,及时清理回收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强化动态管理,加强行业自律。(责任单位: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四)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以及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条幅、广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加强典型宣传报道。发挥网格管理优势,动员网格管理员、环卫工人参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动员沿街门店落实门前“三包”,协助做好沿街自行车停放管理。引导市民提高自律意识,自觉文明用车,规范停车摆放。(责任单位:宣传科,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城市精细化管理大队;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五)探索加强平台管理。加强推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信息系统与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对接融合,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加强调度管理,提升用户体验,提高服务水平。(责任单位: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1月26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行动方案,明确治理任务、职责分工、完成时限,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围绕重点工作任务,理清工作思路,做好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1月底前)。对照治理任务要求,各县报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专项治理统计情况,市城区对现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情况进行排查统计,通过12319平台集中受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问题,归类分析研究,结合职责权限建立问题台账,明确工作措施和整改时限,落实工作责任。

(三)集中整治(6月15日前)。

1.积极宣传教育引导。通过微信小程序、手机客户端推送文明使用、规范停车等宣传信息,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政策和教育引导,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条幅、广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引导市民提高自律意识,自觉文明用车,规范停车摆放。

2.科学确定投放总量。邀请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市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承载总量进行评估测算,通过测算市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出行需求总量、道路承载资源总量,科学确定投放总量,引导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

3.实地调研合理施划。对市城区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等场所停车需求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对设置不合理的停车点位或电子围栏进行优化调整,规范车辆停放。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

4.多措并举加强监管。

一是注重加强日常监管。通过每月固定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结合12319平台案件处理情况,对运营企业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情况进行考核通报,督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落实停放管理主体责任,配足配强线下服务团队和人员,及时调度运转车辆,及时清理回收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

二是实现平台实时监管。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监管平台纳入数字城管平台进行实时监管,实现对车辆投放核查、区域投放密度、车辆动态调控、电子围栏运营区与禁停区的实时动态监管。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加强调度管理,提升用户体验,提高服务水平。

三是广泛动员参与管理。依托12319平台,发挥网格管理优势,信息采集员、环卫工人将车辆停放管理问题上报至数字城管中心,参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沿街门店落实门前“三包”,协助做好沿街自行车停放管理。

(四)总结评估(6月底前)。每项治理任务完成后,及时总结报送专项治理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完善长效制度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等工作,按照职责对治理方案中各项重点任务进行研究安排。

各县要把专项治理列为年度工作重要内容,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要加强工作调研,摸清真实情况,有针对性制定工作方案。要明确牵头部门,配强人员力量,成立治理专班,落实专人负责,保证工作有效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专项治理行动期间,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召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治理工作专项会议,听取各单位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布置安排工作,协调解决矛盾问题。

各县要明确1名专项治理工作联络员,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上传下达,每月12日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临时性任务即时上报。联络人姓名、职务、电话1月 25日前发送邮箱。

(三)加强督导检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对各县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县要切实按照治理方案、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专项治理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扬;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落实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蔡晓霓  0393-6681705  18339361039

邮  箱:pygxdc@126.com

附件:濮阳市城市管理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专项治

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22年1月 25日

 

 

 

 

 

 

附件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侯献峰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王红英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员:刘利敏  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关永红  市城市管理局宣传科科长

            许家玉  市城市管理局工程管理科科科长

            张建强  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党总支委员

            董强立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

            金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任 

            田    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大队队长

主要职能: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法规,领导组织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专项治理行动,研究决定行动中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和预警、预判、处置,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秩序不断规范。

办公室设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蔡晓霓担任。各成员单位设立联络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