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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序号第37项)验收公示
来源:  浏览量:2795  发布时间:2023-1-10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的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37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不彻底。督察发现,华龙区任丘路211号老马颊河桥下水面漂浮垃圾,水体发黑;华龙区孟轲乡一支沟、惠孟沟、大庆路街道二中路无名沟、申庄沟、贾庄沟等水体黑臭;濮阳县红旗路195号马颊河红旗桥下,水质色度肉眼可见为浑浊的乳白色

二、整改措施

1.濮阳县马颊河红旗桥下水质变色,是由于2021年底新建泵站运行调试时泵内存水外排造成,目前泵站已调试完毕,水质已恢复;制定华龙区黑臭水体整改方案,清淤问题河道,打捞漂浮垃圾,消除黑臭水体。
2.成立督导专班,开展黑臭水体专项督查,防止水体返黑返臭。
3.以河长制为抓手,加强河道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三、整改完成情况

1.濮阳县马颊河红旗桥水质已恢复;印发《华龙区城市管理局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察组反馈的水体黑臭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2.市城市管理局成立督导专班,每季度对全市黑臭水体开展专项检查,并督促各县(区)加强对建成区现有水体巡查;8月15日—19日,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对8条重点区域河流进行初步监测,并对监测水质进行通报。

3.以河长制为抓手,加强河道巡查,发现1处排污口,已封堵。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反映。

联 系 人:袁海飞

手机号码:18603935869

固定电话:0393—6665015

电子邮箱:pycgsz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