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的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39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进迟缓。《2021年濮阳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要求,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应达到30%以上,但城市管理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实际覆盖率为23.2%,共有38个小区完成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督察组从清单中随机抽查11个小区,发现均未按要求设置分类收集垃圾箱,小区居民随意投放垃圾。
二、整改措施
(一)落实《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多部门协调联动,加强督导考核,督促各区建立试点工作台账,在试点小区规范设置分类垃圾桶,实行台账化管理,每月督导进展,每季度考核评估,持续提升居民区分类投放收集设施覆盖率。
(三)督导各区充分调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志愿者力量,通过业主微信群、宣传活动、高峰期桶边指导等,持续加强居民分类投放指导,逐步提高居民知晓率、参与度和分类投放准确率。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召开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视频培训会暨推进会,邀请专家讲解生活垃圾分类关键问题、评价指标;督导各区健全垃圾分类机制,推进任务落实落细。
(二)每月印发《濮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关于濮阳市推进住建部垃圾分类评估系统指标“近期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督导各区实施台账管理,提高分类投放收集设施覆盖率,至目前,覆盖率已达到60%以上;实施“撤桶并点”,2022年以来,已新建81个分类投放亭。
(三)通过开展“节能宣传月”“爱国卫生月”专题活动、“绿色低碳、垃圾分类进机关”巡展活动、垃圾分类“进课堂、进社区、进景区”主题活动、“践行垃圾分类、共建美好家园”志愿服务活动等,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增强公众分类意识。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反映。
联 系 人:黄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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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