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分类 |
居民生活用水 |
非居民用水 |
特种行业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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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内容 |
①居民家庭每户每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内; ②学校教学学生生活及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用水。(一阶) |
居民家庭每年每户用水量180-300立方米部分。(二阶) |
居民家庭每户每年用水量300立方米以上部分。(三阶) |
①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银行等用水; ②工业企业、交通运输等用水; ③洗头洗脚、音乐餐厅等; ④饮食业、旅栈业等用水。 |
浴池、洗车等用水。 |
自来水费 |
2.65 |
3.95 |
7.95 |
4.00 |
11.00 |
污水处理费 |
0.95 |
0.95 |
0.95 |
1.40 |
1.40 |
水资源税 |
0.35 |
0.35 |
0.35 |
0.40 |
2.00 |
综合价格 |
3.95 |
5.25 |
9.25 |
5.80 |
14.4 |
收费单位 |
(元/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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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属政府安排代征费用。(自2022年1月1日起代征每户4元/月垃圾处理费) 2.市城区低保家庭和特困供养家庭凭民政部门有效证明,每户每月减免4立方自来水费。 3.各类用水实行分表计量,混合用水按其中最高水价计收。 4.按照濮发改价管[2019]173号文件要求,自2019年7月抄见表量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