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3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张国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防汛防内涝工作能力的建议”收悉,经认真调查研究,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一、我市部分公园采用透水路面,例如西环公园、颐和广场,路基路面具有透水性,增强了吸附雨水功能。近年来主次干道路基均采用碎石垫层,增加透水功能。
二、在全市路灯灯杆上张贴带有编号的警示标志,在路灯杆内加装高防护等级的电缆防水防漏电连接器,在箱式变压器和控制箱内加装浸水防触电保护器,提高安全防护等级,排除遇水漏电的安全隐患。
三、目前我局采取在积水点处增加管网,提升泵站,加大雨水收集能力,减少雨水滞留时间,减少积水点的产生;在积水点安装监控,发挥在线监测系统作用,大大提高防汛指挥的精准性。我局在黄河路东白仓、供应局门口、江汉路茂名路交叉口、盟东小区门口等20个局部易积水点安装视频监控,以确保下雨时实时查看积水点积水情况,为城市防汛提供实时、精准的道路积水情况,确保及时预警、清理积水点存水、保障人员正常通行。
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并欢迎您持续关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