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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六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浏览量:1753  发布时间:2022-8-4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六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

答     复


尊敬的袁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老旧小区违章建筑拆除的建议”收悉,经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的指导意见》(濮政办〔202031号),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由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作为主体单位,负责本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乡(镇、办)作为直接责任单位,负责具体项目的推动实施。城市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属地政府做好老旧小区内私搭乱建的拆除、清理执法工作。

我局一直将此项工作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其中,2020年我局查处了一起老旧小区违建案件。违建当事人在一审、二审判决后,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再审,最高院于20211123日以选择性执法明显为由撤销了我局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

此,我局针对老旧小区新产生的违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和执法频次,坚持露头就打,坚决遏制,把违建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历史遗留的存量违建,逐步消化,待市政府统一部署时一并治理。

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并欢迎您持续关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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