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70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杨志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扰乱城市管理秩序,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影响城市文明发展,针对小区、市场周边等重点区域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我局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做好工作部署,加强对非机动车规范停放的督导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市城区规范文明停车是每个市民文明素质的集中体现,在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治理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通过车载音响设备宣传文明行为条例等内容。在巡查过程中,对于发现的市民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教育劝导,保障道路的有序畅通。执法人员大力治理城市道路上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引导商户规范有序停放非机动车辆,确保交通秩序环境得到提升。
二是加强部门协同。在开展日常城管执法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与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注重源头治理和防控,规范城市管理秩序,维护城区交通通畅,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机制。完善城建投诉热线12319和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系统,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市智慧城管平台,利用采集员队伍全面开展常态化、动态化巡查,一经发现非机动车辆占道经营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力求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及时依法处理违规行为。
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并欢迎您持续关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