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进入适老模式
应急管理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
濮城管〔2021〕205号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浏览量:8774  发布时间:2021-7-27

   濮城管〔2021〕205号                  签发人:蔡洪峰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7月27日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敏感、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切实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1.2  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供水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濮阳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安全生产事故是指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 安全生产事故主要为:

(1)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大面积泄漏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

(2)锅炉、燃气调压站、压力容器、热力管道等爆炸事故;

(3)氯气大量泄漏事故;

(4)加气站、液化气站发生重大爆炸和火灾事故;

(5)市政道路桥梁发生坍塌事故;

(6)城市供气、供水设施供应中断,造成居民大面积停气、停水事故;

(7)污水、垃圾处理不及时、处理不到位、处理能力不足,尤其因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活动不便,或安全意识不到位等因素造成严重污染事故。

(8)城市公园绿化苗木因极端天气或其它因素发生大面积损毁,因集会发生人员死亡等事故。

市政公用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Ⅰ、特别重大事件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2)城市5万户以上居民供水连续停止12小时以上的事故。
Ⅱ、重大事件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2) 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城市供水,或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停水12小时以上的事故;
Ⅲ、较大事件包括:
(1)一次死亡3—9人的安全事故;
(2)重伤10至49人的安全事故;
(3)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安全事故。
Ⅳ、一般事件包括:
(1)一次死亡1—2人的安全事故;
(2)重伤3至9人的安全事故;
(3)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安全事故。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我市的市政公用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濮阳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为主的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市政道路桥梁、供排水、燃气、供热污水垃圾、城市公园等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1.6  应急预案体系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城市桥梁(隧道)事故应急预案;

(2)防汛应急预案;

(3)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4)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

(5)城市供热事故应急预案;

(6)城市排水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7)市政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8)路灯照明事故应急预案;

(9)污水处理事故应急预案;

(10)垃圾处理事故应急预案;

(11)城市公园事故应急预案。

2  组织体系

2.1  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2.1.1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

  长:局长

副组长:各分管副局长

  员:局机关各相关科室,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局安全生产监督科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企事业单位和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2.1.2  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和协调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妥善处置安全事故和应急响应期间的重大问题;

(2)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组织指挥应急处置,确保市政公用设施恢复正常运行;

(3)及时了解掌握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市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

(4)贯彻国家、省、市应急工作的方针,按照省、市政府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拟定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局有关科室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或对事故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5)其他突发事件应急的重要事项。

2.1.3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承担和负责局系统所属单位防范各类事故灾难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制定本《预案》。并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2)综合监督检查和指导局系统所属单位及各专业应急抢险救援组织机构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局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各类事故灾难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和相关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经局领导同意后责成相关单位领导落实到有关部门或专人及时予以解决落实。

(3)组织协调局属单位积极主动地应对防范事故灾难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事项。

(4)协调和指导局属单位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事故灾难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

(5)协调与市相关的具体负责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构(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配合事项。
  6)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与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现场指挥部和专家工作组的联络,及时传达领导小组的指示;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上级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及时传达和执行市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7)承办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  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1  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

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

  :由分管局长担任。

副总指挥:事发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员:由局办公室主任、安全科科长、事发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指挥部成员未在市区或有特殊情况时,按职务排序递补。

2.2.2  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确定应急救援处置的实施方案;

(3)安排部署警界区域及安全措施;

(4)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应急处置有关情况;

(5)根据实际情况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组织、指导事发单位开展应急抢险、排险、检修、恢复等工作;

(6)负责对事态的监测与评估;

(7)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及上级机关的决策和指示。

2.3  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2.3.1  专家组组成

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专家组由市政公用各行业的专家组成(名单见附件2)。

2.3.2  专家组职责

(1)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并进行专题研究;

(2)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

(3)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4)根据需要参与事故现场处置,给与技术支持。

3  运行机制

3.1  预测与预警

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部门或本系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事故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市政府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针对各行业可能引起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方面的预警信息,各专业应急抢险救援指挥机构将及时通报局应急指挥部。局指挥部收到预警信息通报后,须尽快进行分析处理,按本《预案》规定程序迅速逐级通报局属各单位。

3.2  应急响应

3.2.1  信息报告

及时掌握安全生产事故信息。较大(Ⅲ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如实向局应急办报告,并在2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特殊情况下,事发单位值班或有关人员也可直接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对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区域、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较大(Ⅲ级)以上级别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也要及时向局应急办和市政府应急办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地点、时间、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2  先期处置

市政公用系统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后,事发单位应立即调动应急力量进行先期处置。同时按照预案的有关规定,确定或预测事件类型、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先期处置的主要任务是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救治伤员、查找事发因素、排除明显险情、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事故发生,并按照事故报告规定进行上报。

3.2.3  分级响应

一般安全生产事故(Ⅳ级): 由事发单位负责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同时,须立即上报市城市管理局应急办,局应急办派出有关人员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指导或协调其他救援力量和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处置。

较大(Ⅲ级)安全生产事故: 由局应急办负责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市安委会办公室等相关单位、部门;局应急办应派出有关人员赴现场进行指挥指导,或协调救援力量和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处置。 

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安全生产事故:由局应急办及以上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须积极配合政府做好抢险工作。

3.2.4  基本响应程序

(1)当确认即将或已经发生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时,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事发单位应立即做出响应,按照“统一指挥、专业处置”的要求,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各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2)现场指挥部应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现场事故处置方案。 
(3)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的各相关单位,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局应急领导小组应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市安委会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灾难损失、人员伤亡等基本情况和事态发展、应急处置及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调派有关专业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灾难现场,帮助和指导事故灾难现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协调市安委会调派专业应急抢险救援力量增援。
(5)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并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请求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

3.2.5  扩大应急 
对按规定由我局负责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如果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凭我局现有应急资源难以实施有效处置,或事故已经升级,超出我局自身控制能力和处置权限,经局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请求支援。

3.2.6  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后,由发布预警信息的机构发布解除预警信息,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3.3  后期处置
  3.3.1  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局应急指挥部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事故灾难评估、事故灾难调查及善后处置工作。要尽快消除事故灾难后果和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的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运行,维护社会稳定。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与市安委会沟通联系,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3.3.2  调查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按照处置权限,要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及时确定事件性质、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对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3.3.3  总结评价
  事故处置结束后,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全体人员和事故灾难发生单位及相关部门,全面详细地分析总结本次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存在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完成报告工作。

4  应急保障

4.1  指挥保障

市政公用行业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设在市城市管理局,24小时值班电话(12319)。进入应急状态时,在事发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并保证现场指挥部内设有专门的设施,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收、显示和传递事故信息,为专家咨询和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2)接收、传递上级应急部门的指示和指令;

(3)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与有关部门、单位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4.2  通信保障

逐步建立完善以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为核心的通信系统,并建立相应的通讯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领导小组同市政府领导、各级应急组织、事发单位和应急后援单位通讯联络的需要。应急指挥体系各成员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随时接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指示和事件发生地的信息。

4.3  应急队伍保障

局系统各单位要依法建立本单位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为本单位在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实施应急抢险救援提供保障。在组织实施应急抢险救援处置过程中,要服从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做好与其它救援队伍的协调与配合,形成最大合力。

各类应急队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

4.4  物资保障
  局系统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事故灾难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的要求,保证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抢险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

4.5  资金保障
  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做好事故应急救援资金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4.6  人员防护保障

各单位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7  技术保障

局应急办公室应掌握系统内各专业技术专家的情况及联系方式,需要时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所属各单位一旦遇到无法解决的技术难题和障碍,要及时与局应急办公室联系,请求派遣专家组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局系统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各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进行一次防范事故灾难应急抢险救援的演习。局应急办公室要监督、指导和协调各单位组织应急抢险救援的演习、演练工作。

应急演练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培训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检验协同能力、熟悉指挥机制和处置程序,了解资源需求情况,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进一步完善和改进预案。

5.2  宣传和培训 
5.2.1  宣传教育 

局系统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认真做好事故灾难应急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危机意识、防患意识和防范意识。

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防范事故能力。
5.2.2  培训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局系统各单位要将防范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的内容列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内容。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应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应急专业知识培训。

5.3  责任与奖惩 
市政公用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 
对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安全生产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濮阳市城市管理局解释与组织实施。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  附件

7.1  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7.2 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专家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应急指挥机构职务

姓  名

单  位

现任职务

联系电话

组长

侯献峰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局长

13903932015

副组长

雷红岩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党组副书记

13839250555

刘中锋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副局长

16639338399

王东学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副局长

18503938665

吕英杰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四级调研员

18603935696

刘广设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总工程师

15603930699

王红英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副局长

13839396255

李宗福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二级调研员

16639338366

王濮信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二级调研员

15603935939

李率奇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四级调研员

15603938669

常小敏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四级调研员

15603936629

林战波

濮阳市自来水公司

经 理

18603933707

成员

刘更全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办公室主任

18603930796

李振亚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科长

18503938687

韩培山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科长

18503938619

魏存涛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科长

18503938626

杨振轩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科长

17539331008

赖俊香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科长

15603937868

王现臣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主任

17657696006

王宏图

市园林绿化处

副主任

17613899988

梁社军

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主任

16650510369

吉庆岳

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主任

16603937878

梁纪生

市市政工程公司

经理

15603938516

李景豹

市德胜公园管理所

主任

18639369865

张子省

市排水管理处

主任

15539300188

胡 琦

市垃圾处理场管理所

主任

16650550066

张文杰

市热力公司

经理

18503930266

程俊玲

濮新市政有限公司

经理

18603937369

阮成朝

濮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经理

15239997503

张继波 

濮阳长城燃气有限公司

经理

18039378099

李玉亮

濮阳市天伦燃气有限公司

经理

18623928199

张光存

华龙区华隆天然气有限公司

经理

13721769652

刘建成

濮阳华源水务有限公司

经理

18702721090

 

 

 

 

  

附件2

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专家组成员名单

姓 名

单 位

联系电话

职 称

杨振轩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17539331008

高级工程师

张建道

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16650510389

高级工程师

陆继斌

市市政工程公司

13939386060

高级工程师

赖俊香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15603937868

高级工程师

赵科峰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18538331115

工程师

李传省

市园林绿化处

13707670565

教授级高工

王柱波

市德胜公园管理所

15603937105

工程师

陈相军

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13083899879

高级工程师

刘新超

市濮新水务

13839257636

工程师

肖培林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18530336368

工程师

马瑞华

市垃圾处理场管理所

13633932579

工程师

高志忠

市垃圾处理场管理所

13639689573

工程师

冯慧兴

市自来水公司

13503936906

高级工程师

王荣华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13839254359

高级工程师

王学杰

濮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13839292365

高级工程师

甘怀峰

华龙区华隆天然气有限公司

19903931501

工程师

张建杰

市热力公司

13938315769

高级工程师

任学勇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15603938508

注册安全工程师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17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