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2020年行刑衔接机制运行的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梳理制定了《濮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清单》,明确了93项需移交司法部门的违法情形。
邀请专业律师就城市管理领域涉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罪名进行了讲解。重点分析了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方面、主观方面、客体、主体四个方面,以及城市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证据收集原则;其次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了《濮阳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草案)》,重点解读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条件、移送材料和移送程序;最后执法人员和律师对疑难案例是否涉嫌犯罪进行了充分讨论。
目前,我局在渣土车治理过程中,实行了与公安、交通联合执法机制;在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中,加强了与市场监管、生态环保、公安等部门的协调,建立了部门参与、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同时,我局也加强了与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提出了由司法部门牵头建立行刑衔接机制中涉刑案件具体移送方式的建议。
2020年度,我局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无移送司法部门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