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进入适老模式
关闭适老模式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廉政建设
行政审批
建筑垃圾管理
政民互动
'
2016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 网络检索指标 >>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 >> 3.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人、财、物与政府脱钩。 >> 2016
濮政〔2016〕66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来源: 浏览量:1922 发布时间:2021-4-30
濮政〔2016〕66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上一条:
暂无上一条
下一条:
濮城管〔2016〕58号 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