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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浏览量:3264  发布时间:2021-7-8 8:51:13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

     


陈配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议案”收悉,经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普及用气安全常识

一是充分利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宣传安全用气常识和应遵守的安全用气规则,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基础知识,提高用户的燃气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技能。二是各燃气企业利用宣传车不间断入村宣传,发放宣传页。制作展板,把发生的燃气事故及产生原因,向广大燃气用户展示,吸取教训,提高安全意识。三是各燃气企业利用入户安全检查,对每户居民安全使用燃气进行宣传。四是在客服大厅放置了大量“安全用气常识”手册,以便居民了解燃气安全知识。五是各燃气企业积极宣传推广报警器、波纹管、燃气保险等燃气安全保障性产品,提升居民对安全的认识程度。

二、建立安全监管体系,严格监管

建立燃气安全县、乡、村三级管理机制。各县燃气主管部门要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督促燃气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定期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实行“一乡(镇、办)一站、一村(社区)一员”制度,即每个乡(镇、办)、建立一所燃气安全管理站,每个村(社区)配一名安全协管员,建立“橫到边、竖到底”的安全管理格局。

三、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加强督导检查

一是为保证燃气行业平稳运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燃气主管部门在全市每年组织多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各项专项检查,指导督查燃气企业对燃气设施和用户开展“拉网式”排查,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确保隐患整治不到位不放过;同时,压实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落实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督导燃气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投入,细化安全生产环节,杜绝安全生产漏洞。二是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落到实处,各级燃气主管部门每年将成立多个隐患排查整治督查组,深入各县、各燃气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反馈,明确整改要求、具体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保障全市燃气设施安全平稳供气,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完善城镇燃气用气安全管理

2019年濮阳市发布了《濮阳市燃气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号),其中规定,非居民用户在室内公共场所、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燃气的,必须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未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燃气企业不得供气;提倡居民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气瓶和不锈钢波纹软管;鼓励燃气企业、燃气用户购买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责任保险。今年,《河南省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即将发布,内容涉及城镇燃气经营、使用、运输、储存以及设施保护的各个环节,尤其对用户安全用气方面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该《办法》实施后,将有效解决用户端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五、燃气企业自查自纠,落实安全责任

各燃气企业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加强用户安全用气宣传,坚持自查自纠,有效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切实提高燃气安全水平。今年,为有效提升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用户的安全管理水平,明确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责任,规避不必要的风险,在全市实行了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承诺书制度。要求各燃气企业充分利用与用户接洽时段,与用户签订《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承诺书》,从而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

在此,对您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