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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浏览量:4001  发布时间:2021-1-5 15:51:24

《濮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随着我市建成区规模的扩大以及人口的递增,餐厨废弃物对生态环境以及食品卫生安全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统一收运、集中处理刻不容缓。濮阳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的建设运营能有效提高濮阳市城区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濮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濮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分总则、规划建设、经营与服务、监督管理、处罚规定、附则共6章27条。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章总则 主要规定《办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管理原则、政府和各部门职责、服务对象等方面,在《办法》中起着统领性作用,集中反映了《办法》的立法精神和宗旨,是整个《办法》制度安排的集中体现。

         第二章规划建设 主要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及规模,餐厨废弃物配套设施和处置设施建设,以及办理投资、建设、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审批手续等事项进行了规定,以期促进餐厨废弃物发展规划与其他规划的衔接以及规范餐厨废弃物设施建设。

         第三章经营与服务 明确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应符合的条件及应符合的规定。规定了城市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经营许可制度,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活动经营规范,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经营区域、服务标准等问题。

         第四章监督管理 明确了餐厨废弃物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规定了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在线监测和电子数据信息报送系统的检查,制订城市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使用者付费管理办法,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投诉举报制度等问题。

         第五章处罚规定 明确了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相关单位的违规处罚规定。

        第六章附则 明确了本办法实施日期。

        三、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濮阳市辖区(市城区、濮阳县、清丰县、范县、南乐县、台前县)范围内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

        四、注意事项

        一是未依法取得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活动。二是餐厨废弃物的产生单位和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应当分别建立登记台账,及时、完整地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收送情况和处置结果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报送餐厨废弃物运营监督管理部门。三是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不得关闭或者停用监测设施,不得拒绝或者阻挠监督检查。四是城市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将餐厨废弃物管理情况纳入诚信体系建设,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五是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五、惠民举措

        近年来,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餐厨废弃物产生量也随之增长,由于餐厨垃圾含水率较高,流动性较大,很容易泄漏并造成二次污染,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倾倒、摆放在路边,对市民的生活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办法》出台后,对全市范围内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如第十七条明确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按规定安装油水分离装置或者隔油池等设施,并保持其正常使用,使用餐厨废弃物专用容器收集废弃食用油脂,并保持其完好、密闭和整洁。第十八条明确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应当为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无偿提供餐厨废弃物专用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