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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大八届三次会议第40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浏览量:4042  发布时间:2020-10-27 9:23:00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市大八届三次会议第408号建议的

     

尊敬的李保松代表:

您关于洒水车抑尘治标不治本,水干后尘土再扬起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家卫生城市质量标准》,国家环保部、省住建厅、环保厅、市环保局对城市道路洒水都做了明确规定,城市道路除下雨天气和温度低于5度以下外,都坚持每天洒水并对洒水次数也做了明确规定。为了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环保部门对治理大气污染的各项规定,我市城区道路扬尘治理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濮阳市城区道路扬尘防控要求,城区道路清扫和保洁以各类机械化作业为主、人工清扫保洁为辅,实行机械化洗扫、定时洒水(冲刷)、专人保洁。洗扫车主次干道每日洗扫不少于2次,可机械化洗扫的街、巷(支路)每天洗扫不少于1次,洒水作业抑制扬尘,主城区主干道每天洒水不少于6次,次干道每天不少于4次,可机械化作业街巷(支路)每日不少于2次。机械作业后,要求主次干道达到“八净八无”(行车道净、人行道净、道牙根净、树坑花坛边净、窨井口净、隔离带周围净、桥头桥面净、入市口入街口净,无残土细灰、无积水、无人畜粪便、无白色垃圾、无瓜果皮核纸屑等抛洒废弃物、无卫生死角)标准,交通标志线见本色高压冲洗作业时注意调整喷架高度和水压,尽量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如果造成二次污染应立即洗刷干净。

二、在特殊情况下,路面出现泥土砂石污泥能污染时,高压冲洗车应立即进行冲洗,高压冲洗时要与洒水车、机扫车、人工洗刷相互配合,以消除路面的积泥、沙石、污迹,路面见本色、无积水。高压冲洗被严重污染的路面时,须反复冲洗,直至路面见本色,作业结束后,应做到路面、侧石、交通隔离带以及道路相关公共设施周围无泥沙和积水。

三、抑尘喷雾作业一般安排在每天中午1000—下午1600之间的时段。当空气质量达不到国家环保标准时,抑尘喷雾车要不间断的作业,保持空气清洁。

四、城区道路扬尘评价实施“以克论净”,机械作业后主干道路面积尘不得超过10g/㎡,次干道和城乡结合部路面积尘不得超过15g/㎡。

五、洒水车辆在路口、人行道、公交站台及人流密集地段作业时,要及时关闭水阀或调小水压,合理避让,避免发生扰民现象;洒水车要合理开启音乐提示,在早上7点前、中午12点至14点、晚上8点后,禁止使用音乐提示,杜绝扰民现象发生。我们进行严格管理,要求每个司机每时每刻都必须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避免把水洒在行人身上。

根据代表们建议,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到外地市进行考察,学习外地市先进经验,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申请资金投入,购置真空吸尘车。

2020918日       

                 (联系人:     电话:666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