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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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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迅速整改秸秆焚烧问题
来源:  浏览量:2290  发布时间:2018-11-23 7:56:17

11月22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接到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焚烧秸秆问题后,我市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有关部门积极作为,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焚烧现象再次发生。  

迅速调查核实,严肃追究有关责任。经现场调查核实,濮阳县柳屯镇十八郎村3个火点、文留镇孟英村1个火点、鲁河镇后杜固村1个火点均为清扫人员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私自点燃清扫垃圾所致;鲁河镇其余4个火点为保洁人员或村民点燃树叶、杂草所致。开发区王助镇1个火点为垃圾清扫公司工作人员私自点燃所致。清丰县六塔乡刘村1个火点为村禁烧网格员监管不到位所致。根据有关规定,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禁烧办”)对濮阳县、清丰县政府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扣划濮阳县财政资金30万元、清丰县财政资金5万元。濮阳县对柳屯镇、鲁河镇、文留镇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清丰县给予责任人刘村村委委员南俊华全乡通报批评,并处罚款1000元。开发区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辉腾保洁中心罚款1万元,并责令其对所有垃圾临时堆放点派人24小时盯守。  

认真查找不足,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市禁烧办于11月22日下午召开秸秆焚烧事件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当前禁烧工作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夯实责任、高效管控、宣传教育、严督严查、清运处置等措施。市委农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在卫生集中整治期间,按要求清理转运垃圾或在规定范围内填埋垃圾。濮阳县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了以清理农村生活垃圾为重点的清理整治行动。11月18日以来,全县累计出动垃圾清运车辆650余台次,清运垃圾3000余吨。清丰县实行县、乡两级监控平台24小时值守制和领导带班制,每个乡镇成立精干高效的应急处置队伍,确保在报警指令发送15分钟内赶到现场,及时扑灭火点。开发区抽调区城管、环保、管区等部门力量,成立环境保护督察小分队,设置举报电话,在辖区内进行24小时、全天候、多轮次巡逻值班,严厉打击各类破坏人居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进一步强化措施,持续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市禁烧办要求,各县区要深刻吸取焚烧事件的教训,把严控焚烧作为当前大气污染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要强化领导。各县区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冬春期间的秸秆禁烧工作,亲自安排、经常过问、亲临一线。二要夯实责任。严格实行“市包县区,县区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地块”的网格化管理,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三要高效管控。市、县、乡“蓝天卫士”监控平台要继续落实好日常值班制度,对各类焚烧火情及时发现、及时报警、及时处置,对监控盲区、重点区域要继续加强巡逻、严防死守。四要加强宣传。通过召开会议、出动宣传车、悬挂条幅标语、广播、电视等形式,营造浓厚禁烧氛围。五要严督严查。层层开展督导巡查,开展“一火双查”,既要对监管责任人进行问责,又要对焚烧当事人进行依法处理。六要做好清运处置。组织人员开展隐患排查,对残留在路边、沟渠、田间、村头等处的秸秆进行清理,严防发生焚烧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