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我市收听收看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调度推进会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会后迅速贯彻会议精神,部署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强化组织保障。各县区要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和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及时把业务精、作风硬的党员干部充实进去。认真组织业务培训,打好工作基础。乡、村两级要有专门人员负责普查工作。
做好普查准备。清查是普查工作最重要的环节之一,要确保数据采集真实、可靠。各县区要及时收集现有名录,补充完善清查基本单位名录。开展全面摸排,建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为全面实施普查做好准备。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微信等平台,广泛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活动,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确保数据质量。严格执行污染源普查技术规范,防范数据失真。普查机构、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如实填报普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层层审核把关,严格检查验收,确保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