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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浏览量:312  发布时间:2024-8-21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

    

 

杨青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城市道路花坛、绿地内各类竖杆”的提案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您提到的城市道路花坛内存在的各种各样的立杆和箱体的现象属实,由于分属不同的部门,建设时期、功能和技术要求也不一样,给道路绿化带来较大破坏作用,但这些杆具和箱体大多又属于城市必备的基础设施,具有不可替代性,现存设施还无法完全移除,今后我单位拟从以下两点进行规范。一是严把审批关,对于拟在花坛或绿地内设箱的行为,严格规范审批手续,同时与其他可能要设箱的业务单位联系,做到一次审批处理多项立设,减少反复立设箱情况发生的次数;二是对于已经审批的设箱行为,从位置、施工时间、移植苗数量、完工后绿地恢复等各个阶段严格控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等各阶段的有效控制,确保不超挖和及时恢复绿地原貌。三是在以后的道路规划设计和施工时,尽可能考虑更多的立杆设箱需求,按照“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多头合一”的原则,同步推进以综合杆、综合箱为主体的功能建设,规范“城市家具”,做好通信、交通、照明等基础设施优化布局。

感谢您的提案,希望今后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48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