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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浏览量:322  发布时间:2023-6-25

安淑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地摊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按照“三定方案”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执法支队依法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执法管理工作。依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城市道路两侧不准进行有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摆摊设点、店外销售等活动。”占道经营影响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造成交通拥堵,给市民出行造成不便,目前市城区不允许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尤其是主次干道的十字路口和广场、医院、学校周边等重点部位禁止摆摊设点,流动摊贩可以到规定的临时市场、早夜市等场所规范经营。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管理工作,621日,城管执法支队支队长张志强带领各大队、分局负责人到山东菏泽学习城市管理执法的先进经验。学习菏泽市“堵疏结合”的管理方式,他们在主次干道、十字路口等重点部位严禁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利用背街小巷、十字路口、小区门口设置多处疏导点,引导流动摊贩进疏导点规范经营,规定经营时间、种类、卫生要求等,取得明显成效。

近期,城管执法支队支队长张志强带领市容分管领导、科室长等深入各大队辖区,对流动摊贩容易聚集的路口、路段等进行现场研判摸排,并要求各大队根据日常实际情况,初步筛选部分路段,待上级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设置规范的临时摊贩疏导点。

今年以来,秉承“党建+服务+监管+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管理,积极推行“721”工作法,大力开展服务型执法队伍建设。

感谢您的提案,希望今后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36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