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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浏览量:207  发布时间:2023-6-12

张国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城乡建筑垃圾处置管理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建设,有建设的地方就少不了渣土运输车辆。随着我市经济迅速发展,城市框架日益拉大,市城区渣土运输车辆也日益增多,但由于市城区尚未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场地,存在部分渣土车辆运输过程中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私拉乱倒等诸多问题,影响了空气质量和市容市貌。

关于市城区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和资源化利用项目有关情况,根据20218月份七届市委常委会第176次会议精神,由相关单位负责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不归我局牵头负责。经与有关部门咨询联系,市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项目正在规划中。

对于破解渣土车管理难题,从根源上扼制运输违法现象,一直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局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积极完善渣土车辆监控平台建设。为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我局对市城区全部备案清运车辆严格按照四统一(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密闭改装、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要求进行落实,定期开展市城区备案清运车辆的复查复核工作;并结合智慧城市”“一网通管的工作思路,积极协调原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公司对市城区近1000辆渣土车加快攻克技术壁垒,积极开展渣土车监控平台更新换代工作,由原来的2G定位网络更新为GPS+北斗4G定位网络,并在车身两侧和尾部加装摄像头,重点监控车辆篷布是否覆盖到位、是否冲洗干净、是否抛洒遗漏,并在渣土处置工地出入口安装摄像头,源头监管进出渣土车冲洗情况,初步实现了定位+视频监控结合的云监控新模式。

二是细化源头管理措施。在日常巡查中坚持服务为先,留心留意待建、在建工地现场,主动深入建设项目一线,及时张贴建筑垃圾清运相关制度规定,告知企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违法风险点,在项目进行建筑垃圾清运前进行报备,通过上门服务真正做到送政策、讲规矩、摸底数。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公告、下发通知等形式,明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渣土清运公司各自在渣土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责任。在建筑垃圾清运核准手续审批中,对建筑垃圾清运、渣土运输线路临时变更等业务随到随办;节假日正常受理业务,为渣土清运公司办理清运手续,保障正常清运作业,符合市城区建筑垃圾清运消纳场地不固定的实际,提升了办事效率,便利了办事企业。

三是加强清运企业及驾驶员教育培训。市城管局执法支队近年来多次联合市交通局执法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办市城区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班,市城区29家建筑垃圾(渣土)清运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代表参加培训。通过教育培训,夯实了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渣土清运从业人员的扬尘污染防治意识。

四是强化联合执法巡查。对于渣土执法工作积极建立完善了城管、交通、公安等部门的联动执法和三方惩处机制,对渣土车涉及到的违法行为,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持续加大联合执法巡查整治力度。对违法清运处置渣土的行为,放开手脚大胆监管、硬起手腕从严惩处。坚持源头治理,形成了高压态势、起到了震慑作用。日常渣土执法工作实行昼巡夜查,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提升巡查频次,力求消除执法盲区,对违法违规清运行为从严惩处。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治理为重点,提升渣土治理法治化、常态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贡献濮阳力量和智慧,让市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感谢您的建议,希望今后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3612日